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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规范化”案件质量评查 促案件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22-11-12 11:08:47 |  来源: |  点击量:

“抽查的2个案件中未建立案件审理质量责任制,成立审理小组时没有明确主审人和协审人;处分决定宣布没有宣布记录,存在送达代替宣布处分决定问题……”11月11日,在枣阳市纪委监委集中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反馈会上,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汪兴辉集中通报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在原汁原味反馈评查发现的问题后,评查组与案件承办人多次沟通交流认真分析原因,反复研究整改措施,这样的指导对我们提升工作能力非常有帮助。我们对评查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南城纪工委书记曾远彬表示。

据悉,此次评查为期2天,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抽调全市案件审理业务人才库成员成立3个评查组,对2021年11月以来已经办结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该市本级自办案件重点抽查违反政治纪律、换届中违反组织纪律、侵害群众利益以及职务犯罪案件,各乡镇抽查2件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予以评查,共评查各类案件102件,阅卷500余册,提出5个方面26类问题,全力巩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为着力构建案件质量保障体系,枣阳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建立“严审+晾晒+问责+指导”四项常态化机制,即所有案件移送审理后由室主任统一形式审核,并逐案评分;对承办部门移送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得分情况每月通报;承办人主办的案件两次被评为低质量案件的,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承办人及相关室、组负责人进行约谈;针对审理日常发现的共性问题及解决办法及时制发审理工作提示,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和指导。截至目前,共办理案件346件,下发通报10份,审理工作提示5份,约谈相关负责人2人次。

根据基层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需要,该市纪委监委将业务指导前移到基层工作一线,每月指定一个乡镇筹备组织乡镇自办案件交叉协审现场会,“面对面”查找案件审查调查、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以评促查、以查促改,压实承办人员责任,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同时,以个别谈话、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乡镇纪检干部在履职担当作为、业务能力水平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制定“点对点”“一对一”等帮带措施,健全完善系统化业务学习、集体研究案件、跟班学习等制度,着力提升乡镇纪委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首先要体现在案件办理的高质量上。通过精准有效的措施筑牢查、审双方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全流程严把案件质量关,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检验和历史检验,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枣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汪兴辉 张玉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