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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集中交叉审理互“挑刺” 以审代训提质效

发布时间:2021-08-13 14:37:00 |  来源:枣阳市纪委监委 |  点击量:

   “原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刘某某等9人身为中共党员,违规领取救助资金,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这笔违规领取的救助资金应当收缴并上缴国库而不是上缴至村集体……”8月11日,枣阳市王城镇纪委书记龙伟友在案件集中交叉审理及以审代训现场会上,对琚湾镇纪委查办的案件提出质疑。

    “确实是我们疏忽了,会后我们立即整改!这种互相对查办的案件‘挑刺找茬’,既能对照分析自身存在的不足,又能从其他乡镇办理的案件中吸取经验教训,获益匪浅。”琚湾镇纪委书记王晶连连点头。这是枣阳市纪委监委利用乡镇案件“交叉审理”以审代训提升基层办案质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为提高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枣阳市纪委监委全面落实乡镇案件集中交叉审理工作制度,明确提出镇(办、区)纪(工)委的查办案件,一律进行集中交叉审理,对案件进行相互阅评,相互挑刺。最后,由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所有案件进行集中评判,针对性地提出定性、量纪以及补充完善证据意见,同时对于实践中遇到的难题,现场答疑解惑并提出规范要求,以审代训,同步提高案件质量及办案人员能力。

      “‘集中交叉审理’制度极大降低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提高了基层办案质量和水平,创新和改进指导方式,解决基层业务难题。”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国军表示。

      为防止交叉审理流于形式,该市还对案卷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核的各个方面进行细化规定,明确了“审什么”“怎么审”,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需要退回补充调查的,列出补证清单;交叉审理单位和承办单位意见产生分歧的,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定,防止因意见不统一而相互推诿。

       据悉,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已组织18个镇(办、区)纪(工)委集中交叉审理自办案件61件,接受办公会培训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达90·余人次,其中纠正定性不准和量纪偏差7件9人,退回补充完善23件。(郭荔玲 王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