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检察院党组暨市委巡察回访督查情况汇报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07-02 18:03:52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7月2日上午,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孟艳清主持召开巡察工作汇报会,听取了襄城区委交叉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市委临时机构机动式巡察、第九轮和第十轮政治巡察、上下联动巡察回访督查情况汇报,并作讲话。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谢正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金国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俊,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张少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康丹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并依次发言。
孟艳清指出,襄城区委交叉巡察组及市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组对市检察院党组的巡察情况,客观评价了检察院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严肃认真地指出了检察院党组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检察工作决策部署、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职责、全面从严治检、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十分符合检察院党组的实际,是一个全面、精准的政治体检,对检察院下一步做好整改落实、解决突出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依据。
孟艳清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以巡察报告为基础形成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反馈工作方案,及时向检察院党组进行反馈,原汁原味指出问题,对报告中提到的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地通报,让有问题的同志深刻反省,没有问题的同志引以为戒,真正起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作用。二要加强对巡察成果的运用,抓好整改落实。要压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督促检察院党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细化整改任务、研究整改措施,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制定好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在整改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采取有力措施,对检察院党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整改效果进行持续督办,尤其是对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重点监督;要注重对整改成果的巩固和拓展,结合中央巡视湖北反馈问题对照整改工作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统一谋划、统一整改,一体推进,提高整改效率,并督促检察院党组将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机制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努力形成一批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化成果,对以后的工作进行规范,避免问题重复发生。三要做好交叉巡察工作经验的总结,持续提升巡察质量,推动巡察工作质量实现共同提升。
孟艳清对市委三个回访督查组及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关于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的汇报给予肯定,他要求,要总结成绩、正视不足,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深入分析。通过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回访督查机制,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刮骨疗毒、动真碰硬,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建立未整改到位问题清单,督促被巡察单位正视不足、查纠原因,为下一步推进解决打好基础。要加大整改力度,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彻底整改。一是要提升持续抓好整改的韧劲,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发扬担当精神,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二是要提升整改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印发整改情况通报,让被巡察单位认识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后续整改中加大工作力度,并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以文件形式对整改情况在党内进行公开,通过公开栏、网站等方式对外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三是要提升整改工作的震慑力。要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深究整改不到位的原因,看是否存在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措施不精准造成整改效果不佳的情况,是否存在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情况,一旦发现,及时提醒、约谈。要完善整改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整改质效。要完善整改工作培训机制、日常监督机制及整改情况汇报机制,形成工作闭环,促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涂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