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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探索改进反馈方式 推进五级联动抓整改

发布时间:2021-03-11 09:39:35 |  来源:枣阳市委巡察办 闫冬杰 |  点击量:
       近期,为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枣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第十一轮对153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发现的问题,通过改进巡察反馈移交方式,进一步压实了村(社区)党组织,镇(办、区)党委(工委),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直相关部门等方面责任,进一步拧紧了整改的责任链条,为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第十一轮巡察汇报会上,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孟艳清指出,巡察发现的问题虽然在村(社区)党组织身上,但根子还在上面,必须要进一步压实村(社区)、镇(办、区)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形成合力抓好问题整改;同时要求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或副组长、分管联系镇(办、区)的市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督促抓好整改工作。
       制定出台了《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与市委巡察机构协作配合机制的办法》和《市委组织部与市委巡察办建立贯通协作机制暂行办法》,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了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职责,邀请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派人参加巡察反馈会,并向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移交巡察反馈发现的面上问题清单,要求纪委和组织部门将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定期对各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督办。
       针对各村(社区)巡察发现的“三资”管理、违规占用耕地、殡葬改革等共性问题,邀请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逐一参加巡察反馈会,并向其移交巡察发现的问题清单,敦促根据部门职能在全市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放大整改效果。
       制定出台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审核销号办法》,明确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纠”“清”“问”“建”的四字标准,并明确了对村(社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由其所在镇(办、区)党组织进行审核;反馈会后向各镇(办、区)党组织书记移交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同时要求各镇(办、区)党组织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对各村(社区)党组织的整改情况进行指导督导,并针对各村(社区)普遍存在的“三资管理混乱”“村务公开不到位”“农地非农化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在全镇(办、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补齐制度短板。
       各镇(办、区)集中反馈会后,要求各镇(办、区)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分别到各自联系包保的村(社区)召开巡察反馈会,并向各村(社区)移交反馈问题清单。通过召开两级反馈会,不但压紧压实了各村(社区)党组织的整改直接责任,还明确了镇(办、区)班子成员及包村干部督促指导整改责任。
      今年以来,枣阳市已对第十一轮巡察的9个镇(办、区)153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反馈,领导小组领导和分管市领导先后参加巡察反馈会9次,向各镇(办、区)党组织印发反馈意见9份,移交问题清单153个,向纪委和组织部门移交问题1242个,向有关部门移交共性问题225个,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各方面的整改责任。(枣阳市委巡察办闫冬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