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全面开展“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和村级债务化解情况监督检查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跟进监督全省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障全市村级债务化解,从2月24日起,由枣阳市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带队,抽调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镇(办、区)经管站工作人员组成14个专班对全市59个市直单位和18个镇(办区)近3年“三公经费”收支情况、“精致”走账式公款吃喝和村级债务化解情况进行检查。
图为该市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组在查看政法委的账目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与同行单位互换空白公函报销公款吃喝费用,虚列用餐人员名单为超标准接待或名贵餐品合规买单,截留挪用上级拨付资金用以报销吃喝费用,各镇(办、区)村级债务锁定数额、上级拨付化债资金数额及使用等情况。特别是对“三公经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是否超预算、是否达到下降指标要求、是否建立和履行内部审批制度、是否逐年下降控制情况进行核实。
同时,各监督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的疑似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不进行现场反馈,直接现场调取固定证据后报送给该市纪委监委党风室,由党风室对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下发整改督办函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规移送案管室进行分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清醒和冷静,坚持‘常’‘长’二字,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开展专项检查,推动‘三公经费’规范管理、合理支出,从源头上遏制‘违规吃喝’行为发生,并及时保障村级债务化解,减负增效助力乡村振兴。”枣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