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召开“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和村级债务化解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1-02-25 09:12:46 |
来源:陈枭一 |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跟进监督全省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障全市村级债务化解,2月23日下午,市纪委召开了“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和村级债务化解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程建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从2月24日起,由市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带队,组成14个专班对全市近3年“三公经费”收支情况、“精致”走账式公款吃喝和村级债务化解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与同行单位互换空白公函报销公款吃喝费用,虚列用餐人员名单为超标准接待或名贵餐品合规买单,截留挪用上级拨付资金用以报销吃喝费用,各镇(办、区)村级债务锁定数额、上级拨付化债资金数额及使用等情况。特别是对“三公经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是否超预算、是否达到下降指标要求、是否建立和履行内部审批制度、是否逐年下降进行核实。
会议强调,各检查组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重要性,要站在推动乡村振兴的高度上认真开展村级化债资金的检查。要高效率推进,明确活动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各纪检监察室、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任组长,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镇(办、区)经管站工作人员配合开展检查。各组组长要提前谋划,按照时间要求安排检查任务,及时与被检查单位对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审核把关。
会议强调,各检查组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地方和单位吃请、礼品、礼金;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向被检查单位人员透露检查情况,对打招呼、说人情、隐瞒问题线索的人员,一经查实,严肃问责。
市监委委员代喜全,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怀明,市审计局党组成员、经济师杜见良,市经管局长邱保国,各镇(办、区)纪(工)委书记,市纪委监委各派出纪检监察组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从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镇(办、区)经管站抽调的35名财会人员作为检查组成员参加了会议。(陈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