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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发挥监督执纪正向效应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1-01-05 09:56:45 |  来源:王晓菊 陈程 |  点击量:

“从接警、出警到处理,我对案件都是秉公处理。可是报警人却不依不饶,差不多困扰了我快两年了,这次你们专程为我澄清正名,既使我心中的理想更加坚定,也给我上了一堂教育课,今后我一定努力争先创优、干事创业......”近日,在枣阳市太平派出所的澄清正名会上,该所民警朱某某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2020年11月,该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朱某某徇私枉法、弄虚作假,将其车辆被盗案变成了一个普通行政案件处理的问题线索。该市纪委监委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通过座谈了解、查阅案卷资料等方式,证实案件处理程序合法、量裁适当,举报信中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为消除影响,鼓励干警担当作为,积极工作,该组与枣阳市公安局督察大队一道为朱某某开展澄清正名。

这是枣阳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正向激励,有效调动和保护干部创业积极性的有力举措。2020年以来,枣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80余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使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深切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与爱护,有效调动和保护了干部创业的积极性。

同时,该市结合《枣阳市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精准执纪执法水平,对干部的失误错误,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把准纪律红线、法律底线,消除干事者的后顾之忧,充分激发广大干部敢闯敢试敢干的积极性主动性。2020年,该市共通过科学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对13名干部予以免责处理,累计开展函询、诫勉、提醒以及廉政谈话575人(次),抓早抓小成为常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