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 正文

枣阳:强化村级监督 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发布时间:2020-12-16 15:12:55 |  来源:涂新玉 吴秀婷 |  点击量:

“《‘小微权力’清单事项流程图》把民生保障事项分为社会救助、救灾资金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等9类,各项监督内容和风险点、风险等级写的清清楚楚,像我这样年纪较大的纪检委员也很快能上手,日常监督也就有了方向……”日前,枣阳市太平镇高楼门村纪检委员高广新拿着该市纪委监委编制的《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事项流程图》称赞道。

今年以来,枣阳市紧盯与群众接触最频繁、最直接的村(居)“两委”干部的权力行使,编织立体监督网络,确保村级“小微权力”的规范化运行、阳光运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枣阳市纪委监委着眼于细化“小微权力清单”,通过定权力、定责任、定流程,围绕村务决策、“三资”管理、民生保障等五大领域,绘制村级“小微权力”流程图,制定履职手册,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知道“如何督”。结合基层实际,编印操作指南42项,明确权力风险点,找准监督切入点。

“不但有我这个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监督,村里还利用‘五务’公开栏、党员微信群、村民群等,对党务、村务、财务实行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高广新表示。

此外,枣阳市还探索实行村级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对村级“三资”处置等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和乡镇审查的程序进行决策,以及村级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三方联审机制,村级重大支出必须经村纪检委员签字审核,有力推动村级决策权力规范、高效运行。

“整合监督力量,构建村民、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村务监督委员会、镇(办、区)纪(工)委、市纪委监委组成的‘五位一体’监督体系,对村级事务办理过程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切实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管。”枣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