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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市委中心组学习暨领导干部 “在职兼学”《宪法》专题讲座举行

发布时间:2020-12-03 17:00:29 |  来源:市司法局 周峰 |  点击量:
       11月27日,市委中心组学法暨领导干部“在职兼学”《宪法》专题讲座在市委党校举行,武汉大学法学院叶正国教授,专题讲解《宪法》。市委书记孟艳清主持讲座,市“四大家”领导、18个镇(办、区)的党(工)委书记、分管法治工作的副书记以及68个市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共计160余人参加培训。
 
       叶正国理论结合实际,从《宪法》的概念、重要意义、世界宪法发展史、我国宪法的基本特征、发展历程,以及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新增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孟艳清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宪法修正案,是对我国宪法的又一次重大完善,反映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对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进行了及时确认,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
 
       孟艳清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新修改的宪法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明确了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一是要全面准确地宣传贯彻宪法的精神实质。要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自觉地把新时代思想贯彻到我市发展的各个领域。二是要切实提高学习宪法的自觉性。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站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好用好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带头依照宪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争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榜样和示范。三是要扎实开展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精力,通过组织宪法讲座、网络宣传、公益广告宣传、短信推送、专栏宣传等多种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推进法治枣阳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新时代枣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市司法局 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