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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优化交叉审理模式 促素质能力双提升

发布时间:2020-12-02 09:29:57 |  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  点击量:

“张某某一案的证据卷中要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对审理卷中应当由纪委书记签批的呈批报告要履行签批,不能直接上报党委签批意见......”11月25日,枣阳市纪委监委召集八个镇(办、区)纪(工)委开展案件交叉协审,参审人员、杨垱镇纪委书记余天水直指鹿头镇一起违纪案件中的“瑕疵”。

自2018年乡镇派出监察室成立以来,为有效提升乡镇监察干部案件办理、审理能力和水平,枣阳市纪委监委出台了《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交叉审理工作规程(试行)》,对乡镇实行案件“交叉审理”模式,将全市18个镇(办、区)全部纳入交叉审理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交叉审理。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全程指导,坚持做到“多案同审、现场答疑、现场纠错、现场讨论”,通过面对面讲解、点对点答疑,把集中评审变成一堂生动鲜活的实操课。

“我们在现场经常出现面红耳赤的辩论场景,但每争论一次,对党纪的理解就更深,案件查办和审理工作经验就更丰富,我们乡镇纪委执纪问责能力也大为增强了!”吴店镇纪委书记李群收获颇丰。

6月份以来,枣阳市共组织集中交叉审理现场办公会4次,审理违纪案件83件,接受办公会培训的基层纪检干部达121人次,其中17起案件的定性不准确得到了纠正,退回补充调查材料10余份。

“乡镇案件交叉协审,有效整合了乡镇审理人才资源,解决了审理部门案多人少的问题。以边审边学、以审代学的方式,促进基层纪检干部素质和办案能力双提升,推动枣阳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提质增效。”枣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