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做实做细问题整改
“少数局属国有企业存在公务接待超范围、未严格执行‘一函三单’制度和违规发放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日前,枣阳市纪委监委向该市商务局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明确要求责任单位立行立改。
该市商务局接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后,积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立即制定方案,强力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同时举一反三,对该局所有局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细化整改、堵塞漏洞。
今年以来,枣阳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职能,通过纪检监察建议书进行提醒和纠正,先后就疫情防控管理、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破产企业党员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等工作,向各责任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3份,督促整改问题38起。
为避免建议书“一建了之”,枣阳市纪委监委组织专人对全市纪检监察建议书进行统一编号,并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书的跟踪管理,坚持“谁制发、谁负责、共监督”的工作机制,以电话回访、组织约谈、现场督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要求有关单位在收到建议书后及时制定整改“任务图”“时间表”,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无故拖延或拒不执行的有关单位及个人从严问责追责。
“持续深入推进纪律检查监察建议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对建议工作敷衍应付、不采纳不执行、不按时反馈落实整改情况的有关单位及个人,坚决进行追责问责,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问责生威,确保纪检监察建议有效性和权威性,让纪律的严肃性和法律的刚性约束体现在建议书的具体执行中。”枣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涂新玉 冯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