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持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今天的约谈既是提醒也是关爱,让我深刻认识到环城办事处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也为我今后工作提供了思路。我一定要抓住安全风险点,抓住关键岗位,抓住关键时期,做好高密度、深层次的安全检查.....”近日,因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力,被枣阳市市长武义泉约谈的环城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郑重表态。
这是枣阳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监督的缩影。今年1至7月,枣阳市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各类谈话500余人(次)。
枣阳市纪委监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抓好《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实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对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且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由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主要领导按照各自分工,一对一、面对面与联系、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既掌握其业务工作进展,又熟悉其思想动态、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促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真正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让干部学会在监督和约束中工作生活。
“在全市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时,市医保局发现8家欺诈骗保、违规的医疗机构。我们第一时间督促市医保局针对8家机构的不同违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深入剖析,找出问题根源,并对8家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医保办主任进行工作约谈。”枣阳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建超说,“我们也做好持续跟踪,着力压实市医保局党组主体责任,在集体约谈后3天内,8家违规医疗机构全额退回违规资金合计150余万元。”
为做好第一种形态运用的后续工作,掌握整改进度,全程跟踪督办,枣阳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整改、认真落实,确保整改落实不走样。对问题认识不深刻、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搞形式、走过场的,决不放过,坚决予以问责追责、通报批评,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不断提升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效果。
“只有在发生小问题的时候就及时处理和约束,才能避免小错误发展成大问题,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枣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郭荔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