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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交叉审理以审代训 着力破解基层“查审不分”

发布时间:2020-06-15 16:27:46 |  来源:襄阳纪检监察网 |  点击量:

    “万某某、张某某一案中,我们认为不应以工作失职定性,而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扶贫资金;套取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影响坏,截止目前只追回14600元,仍有9900元未追回,性质恶劣,应给予支部书记万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农经站长张某某党内警告处分……”日前,枣阳市纪委监委召集九个镇(办、区)纪(工)委开展案件交叉协审,参审人员、新市镇纪委书记周晶晶直指太平镇一起违纪案件中的“瑕疵”。

  监察体制改革后,枣阳市纪委监委在调研中发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措施和监察对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要求更高、责任更重。但实际工作中依旧存在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力量薄弱、查审不分、水平参差不齐、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这些问题,枣阳市纪委监委推行乡镇自办案件集中交叉审理工作,将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查办案件,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填报集中审理登记表,报送至案件审理室,审理室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对需要审理的案件现场集中交叉审理。在集中交叉审理过程中,各审理组对提出的疑难问题、审理意见现场交流讨论,并面对面解答,起到审理一案、全员受教的效果。

  “作为乡镇新任纪委书记,参加案件交叉审理会,在感觉压力很大的同时又迸发了新的工作动力。在业务上,大家对案件质量的问题不袒护不遮掩,既能准确分辨办案质量的好坏,又学到了书本上一时难以掌握的办案技巧,可谓一举双得!”枣阳市杨垱镇纪委书记余天水表示。

  “集中交叉审理真是好,既解决了我们基层纪委人员不足、查审不分的问题,又发挥了以审代训的效果,既能帮我们对照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又能从其他兄弟单位办理的案件中吸取经验,开拓办案思路,提高案件质量。”刚刚参加完交叉审理的枣阳市北城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库正川由衷地说道。

  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创新审理工作机制,出台《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交叉审理工作规程(试行)》,改变了传统的自查自审模式,严格履行审核把关的职责,纠正量纪畸轻畸重的问题,实现了区域内量纪平衡,切实发挥“关口”“出口”“窗口”作用。

  据悉,下一步,该市还将结合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改革实际,探索指定审理、交叉审理等有机结合的审理模式,改进和加强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办案质量。

  “乡镇案件交叉协审,有效整合了乡镇审理人才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审理合力,通过边审边学、以审代学的方式,有效弥补基层纪检干部查办案件能力短板,切实达到了提升业务能力,提高办案质量的目的。”枣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金国江表示。(王国军 涂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