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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用好案件“活教材” 力戒警示教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发布时间:2019-11-29 10:02:57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XX镇,近期市纪委专班人员在督办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在开展受处分人员刘某某的‘以案促改’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问题,案发单位党组织未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未进行深入剖析,当事人检讨书假大空,整改过程和结果未向干部群众进行公开评议……”

  这是枣阳市纪委针对“以案促改”工作下发的24份整改督办函中的一份,也是扎实推进“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力戒警示教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个缩影。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针对少数单位对警示教育只做表面文章,应景造势、敷衍了事,口号震天响、行动轻飘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今年以来,枣阳市纪委监委把查处的身边案件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打破受教育者“听故事”“看戏”的心理,用身边人身边案触及灵魂,达到惊醒“梦中人”的效果。

  枣阳市还把警示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通过编发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旁听法院庭审、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琚湾镇蔡东村支部原书记翟某某、枣阳市检察院原检察官周某某腐败案,组织拍摄警示专题片,讲述违纪人员逐步丧失党性原则,无视党纪国法,最终沦为阶下囚的蜕变过程,剖析了腐败问题发生的思想根源,让党员干部以最直观的方式接受最深刻的教育,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为避免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枣阳市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既重视事前制定方案,事中严密组织,又重视做好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警示教育活动结束后,组织参与者做自我反思、自我剖析工作,案发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干部群众对整改过程和结果进行评议等后续工作同时跟进,使警示教育全程无隙链接、全面覆盖,达到警示一次、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摈弃警示教育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用身边的‘活教材’频敲‘警示钟’,让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人员的切身之悔、锥心之痛中受到教育,从而警示告诫党员干部摒弃看戏心态,不让‘看片人’变成‘片中人’,把违纪违法者的‘后悔药’当成‘预防针’,做到慎权、慎欲、慎独、慎微,形成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