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 正文

枣阳:对酒精“麻醉”作风说不

发布时间:2019-08-26 17:39:43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从事发到现在,我一直都在噩梦中,悔恨自己,明知酒后不能驾车,为什么我还要有侥幸心理呢?这次幸好交警及时制止了我的危险驾驶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今后我会当一名义务交通法规宣传员,用我的案例告诫其他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想到自己都退休还受到处分、降低了退休待遇,枣阳市人社局下属二级单位退休职工龚某追悔莫及。

  2018年9月29日晚21时,龚某酒后驾车被枣阳市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检测,确定为醉酒后驾车。2019年5月,龚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依照规定受到调整退休待遇处理。

  今年以来,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枣阳市纪委监委盯紧违规公务接待、工作日饮酒、接受违规宴请等餐桌上的腐败,严惩酒后驾车等违纪涉酒违法行为,对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快查严办决不手软。该市以案发单位干部违规公务接待饮酒、酒驾案例为反面教材,加大对党员干部工作日期间饮酒及酒驾行为通报曝光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通过集中学习、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公开检讨、签订干部个人承诺书等方式,切实发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作用。

  同时,在廉政食堂、酒店、摆放“公务接待不上酒”“工作日禁止饮酒”提示牌,在公共停车场、单位停车场显著位置摆放“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等提示牌。

  该市纪委监委还与交通执法部门建立问题线索快速双向移交机制,对党员干部工作日期间饮酒、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快查快结。同时结合“五天四夜”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联合基层派出所携带酒精测试仪和摄像机,采取突击式现场酒精测试、询问、录音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工作日饮酒情况进行高频次抽查。

  今年以来,枣阳市纪委监委共处理党员干部酒驾行为20起,工作日吃喝饮酒问题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其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13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4人,行政记过处分1人,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起到很好的震慑效果。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涉酒违纪违法反面典型为镜、以纪律规矩为尺、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自觉养成良好习惯,自省自律,慎独慎微,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让公职‘酒鬼’无处遁形。”枣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涂新玉 郭荔玲 何元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