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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江调研督办小黄河、周桥水库流域治污减排工作

发布时间:2019-08-26 11:30:59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图为金国江查看小黄河水库水质情况

图为金国江查看周桥水库水质情况

图为小黄河水库、周桥水库流域治污减排督办会现场
      8月23日上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金国江一行深入杨垱镇小黄河、周桥水库现场查看治污减排工作开展情况,并主持召开调研督办会,对下一阶段治污减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黄凌,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陆玉波参与调研。
       调研督办会上,金国江听取了小黄河、周桥水库水域沿线的杨垱镇、七方镇、太平镇分管领导以及市水利局、环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畜牧局等职能单位相关负责人关于小黄河、周桥水库流域污染防治情况的汇报。
      
金国江对小黄河、周桥水库流域治理排污、治理“清投”和养殖场的整治关闭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表示肯定。金国江强调,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是践行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保护水生态的重要抓手,要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起来,决不能仅当做一项事务性工作来对待,要上升到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整体质量,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要强化措施,着力解决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对顶风作案,继续偷投肥(粪)养殖和未经处理直接排污的养殖场,一经查实,由环保部门依法查处,由管理单位依法中止养殖合同,收回养殖承包权;对养殖合同中不具备禁止投肥(粪)养殖、确保水质达标、交纳水质保证金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的,责成立即补充完善;对没有交纳河库水产养殖水质保证金的,责成管理单位到期收缴保证金,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对市级和市级以上水质检测部门检测认定水质不达标的河库,由水利、环保部门下达限期改正通知,限期整改不达标的,由水利、环保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包庇纵容违法分子投肥(粪)养殖,在河库“清投”行动中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的,将结合扫黑除恶行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要压实责任,严肃纪律。一要建立责任体系,明确市管水库、河道,乡镇管辖水库、重要河道禁止投肥(粪)养殖的行政主管责任人、部门主管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二要加强检查督办,通过不定期的抽查行动,掌握“清投”工作是否取得实效,“偷投”行为是否仍有发生。环保部门要加大河库水质监管的督办力度,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对水质检测没有达到水功能区划水质标准的河库,要进行重点挂牌督办,确保限期整改达标。三要依法追责问责。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履职尽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纪检部门将把纪律挺在前面,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不认真履职的,工作敷衍了事的,及时提醒谈话;对不敢作为、推诿扯皮的,严肃问责追责;对因工作疏漏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