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火青同志信件鉴赏】基层整党期间的信件
发布时间:2019-08-06 08:5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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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黄火青同志1901年5月5日出生于枣阳县新市镇杨庄村。1926年1月参加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3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在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1978年3月起,黄火青同志担任中央政法小组副组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几十年里,黄老一直关心着家乡枣阳的建设和发展。家乡办厂、修路、建学、种果树,都倾注了老人的心血。
习近平总书记说,“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我们选取了五封不同时期黄火青同志写给家乡的信件,一一进行解读,从中学习老一辈革命家崇“严”尚“实”的精神风范,追寻和弘扬红色基因,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这是黄老1986年11月6日,写给枣阳县委的信,信中提到当时是“农村基层整党展开,党中央‘六中’全会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的决议,必须学习贯彻执行......”,表明了黄老对党中央决策的态度,要求家乡的领导干部要学习中央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的精神执行,搞好基层整党工作。黄老深知,基层党风问题关乎民生,关乎基层政权,所以特意写信,希望家乡干部,按照党中央六中全会精神,通过基层整党工作,使家乡有一个好的党风政风和民风。自己虽然年岁已高,也不甘落后,要努力追赶年轻同志。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革命事业永远保持一颗年轻的心,让人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