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义斌:坚持务实重行 强化担当作为 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中央有部署,我们就要有行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发扬钉钉子精神,坚决刹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股歪风,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深化作风建设思想防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甚深、顽固复杂,有的地区、部门和党员干部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照本宣科、生搬硬套、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热衷于造势、浮在表面,甚至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这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党的形象和公信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多次作出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号召全党坚决斗争。从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再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批示“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到湖北视察时提出“四个切实”的殷殷嘱托,再到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将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单独提出,摆在讲政治的高度审视等等。
与之相对应的,党的十八大以后修订出台的党内法规也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明确规定。比如,新修订的党章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写入其中,《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将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更是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把党内法规提出的要求凝练为纪律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把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改进党的领导方式的具体举措。这些重要精神和法规的出台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扛起肩负的政治使命,履职尽责、精准发力,采取有效措施,深化集中整治成果,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二、主动担当作为,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全党共同的大事,需要各级党委(党组)带头主抓,自觉扛起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政治责任。一是抓领导带头。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从领导机关抓起、从各级领导干部严起,以上率下、层层带动,才能取得实效。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发挥“头雁效应”,树立正确政绩观,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杜绝“官本位”思想。要采取“一线工作法”,倡导现场办公、现场解决问题,采用“四不两直”的调研方式,多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围绕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打造营商环境、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选择小切口入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治。二是抓党性锻炼。党性修养的外在表现是作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需要,也是增强党性锻炼的契机。要切实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从学习和教育两端发力,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使好手中的权利,履行好肩上的责任,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三是抓对症施策。“稗草不除,青苗难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必须找准症结。要对照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中央纪委、省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摸清本地区本部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着重整治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集中整治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四是抓动真碰硬。敢于担当是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举措。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主动转作风、自觉干工作、善于抓落实,自觉查摆责任意识不强、自身肩膀不硬、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水平不高、心胸气度不广等问题,在真抓实干中体现领导能力、展现岗位追求、实现人生价值。同时,要多点“婆婆嘴”,常念“紧箍咒”,对分管领域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要用好问责利器,对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中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的党员干部敢于真问责、严问责,切忌让雷声大雨点小式“软问责”成为形式主义的新表现。五是抓标本兼治。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原则,以治促改、以治促建,把党中央、省委要求和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及时修改完善工作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进一步细化权责清单,厘清权力边界,形成权责对等机制,做到全面履职“有法”,严格尽责“有据”,从根源上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土壤。
三、严格监督执纪,综合施治破解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对准焦距、抓住要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严查重处强烈信号。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注重把发现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同级监督、派驻监督和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做实做深同级监督,充分利用主体责任提醒、常态谈心谈话、廉政风险问询等方式,及时指出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派驻监督,深化政治生态报告制度,督促派驻机构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报告重点内容,每半年向市委、市纪委报告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情况,针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灵活发放提醒卡、督办卡和整改通知书,确保政治生态风清气正。改进巡察监督,把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的重要内容,在巡察报告中单独列出,在反馈中列为整改重点,加强督查督办。二是开展明察暗访。目前,中央纪委、省委相继出台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措施,省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2019年行动举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文件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针对特定领域、地区、时段,组织职能部门、特约监察员、媒体记者等,采取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直奔现场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对党的十九大以后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原则上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党委(党组)及其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本地本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找整改不力、问题多发频发、群众满意度降低,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2018年以来,襄阳市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93起,党纪政务处分329人,曝光典型问题7期32件,重点查处高新区还建房8年未建、香山公园违法建设、汉江襄阳段“两非”屡禁不止等典型案件。四是鼓励担当作为。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法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容错纠错,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解决干部“一手持剑,一手拿盾”的现象。2017年以来,襄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为178名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同时,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出重拳、下猛药,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1254件,处分1089人,营造了褒优贬劣、激浊扬清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