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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江: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9-02-18 17:47:40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2018年9月,湖北省委办公厅转发了《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以实现对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意见》出台后,枣阳市纪委成立5个专班,采取走访座谈、发放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进行了调研,进一步了解监察职能延伸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现状

  枣阳市共有15个镇(街道),1个开发区,2个管理区(农场)。15个镇(街道)中行政编制在35人以下的有2个,36人及以上的有13个。10月31日,15个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已经全部挂牌成立。15个镇(街道)共设派出监察室15个,派出监察室主任15名,副主任15名,专职监察员14名(2个乡镇未设监察员),兼职监察员5名。目前,全市538个村(社区)已全部配备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

  二、监察职能向镇村延伸后存在的问题

  监委派出监察室的成立赋予了乡镇(街道)纪委部分监察权限,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同时也增加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量。从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调研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差距。一方面,基层部分领导干部思想有偏差,对监察职能的延伸认识不足,对办案支持力度不够,片面认为查办案件会影响干部情绪,影响经济工作。护面子、压案子、捂被子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另一方面是有的镇村纪检干部思想认识不高,认为监察室只是挂个名,只有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才能赢得信任,才能在政治上有待遇、经费上有保障。有的镇、村纪检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和怕得罪人心理,在监督中思想消极、态度怠慢,缺少主动性和积极性。有17.6%干部对当地党委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评价为一般,22%纪检干部对监察对象范围、基本职责缺乏基本认识,46.2%问卷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动力不足、怕得罪人、消极怠工和为难情绪。

  (二)业务能力显不足。乡镇成立监察室后,办信办案工作量会持续上升,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要求相应提高。目前,有4个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是从党建、农业、财政等其他岗位交流过来,未曾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对开展监察调查的流程、办案技巧等没有系统的认识,上手慢、适应慢。同时,由于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地域、同一岗位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执纪监督能力相对落后,不能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办案工作。如,参与座谈和问卷调查的305名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村(社区)纪检委员和普通群众,47%反映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业务能力、人员素质、办案手段存在短板和困难,亟需改变和提升;52%对象反映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副主任、监察员在纪检部门工作时间3年以上,工作中缺乏创新精神,对如何开展新形势下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没有想法,没有准备;约54名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对自己的身份、职责、任务答不上来,纪检监察基本知识缺乏,与时俱进不够。

  (三)岗位设置难专一。一是职位设置无法专一。由于乡镇(街道)现行体制原因,全市15个乡镇(街道),有9个单位存在缺编情况,缺编人数3-10人不等,编制原因导致乡镇干部长期身兼多职。因此,属于党委委员的纪委书记在履行纪检监察主责的同时,还要和其他党委委员一样处理信访维稳、环境整治、精准扶贫、拆迁腾地等乡镇(街道)的急难重工作。二是力量薄弱无法专一。随着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基层监察员工作任务增加,监督范围扩大,一个乡镇(街道)设有2-3个编制,对比办信办案的数量力量尤显薄弱。聘用或借用的监察员多是其他岗位人员,身份问题无法解决,工作积极性不高、热情不够。如,监察职能延伸后,该市七方镇监督对象由过去的479人增加为700多人,而派出监察室仅有3人,为充实力量,该镇从财政所、民政办、计生办等单位聘用6人作为兼职监察员参与办案工作。类似情况在该市新市镇、兴隆镇等10个镇(街道)监察室普遍存在,这些聘用人员都不能专职,长期参与纪检监察工作但无法解决身份和待遇问题,工作责任性、积极性不够,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和保密隐患。三是工作环境无法专一。乡镇工作千头万绪,人员编制少,党委、政府需要纪检监察组织发挥威慑作用,多挑重担。而纪检干部属双重领导,对党委安排的任务很难拒绝,“三转”难彻底。如在全市开展拆迁腾地工作中,仍有少数镇(街道)纪委书记不同程度参与全市拆迁工作。

  (四)后勤保障难到位。一方面,办案用车难。车改后,在保障范围内,纪检干部在办案办信时都是用自己的车,但为了调查取证,大多时候要跨镇进市赴省,租用公车平台的车,距离远、不方便而且费用高,从本地租车方便省钱但又担心违规。目前,15个镇(街道)中有一半距离市区40公里以上,遇到群众举报后需第一时间到达案发现场调查取证,在公车平台上租车,来回需要1个小时左右,取证办案的时效性难以保证。如,吴店镇纪委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村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婚宴时,因等待公车平台的车,耽误了时间,当办案人员到达现场时,相关涉案人员均已离开,导致取证困难。另一方面,用车用餐等相关费用处理难。乡镇办案过程中,有时需要核实多个证据、与多个证人见面,有的调查取证对象还需车辆接送,租车费用成倍增加。如,七方镇查办的一起案件,连续五次往返调查对象家才完成取证工作,办案费用成倍增加。多数镇(街道)纪检干部为了办案方便全程用私车,为了节约时间在办案所在地简单就餐,但案子办结后,因没有政策依据,办案用车用餐等相关费用一直无法解决。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履职的群众知晓度。要加大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职能职责的宣传,提高村纪检委员的群众知晓率,让群众了解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作用。村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党员大会、群众大会等众多机会,让村纪检委员组织学习政策法规,当好“领学员”。同时,村纪检委员利用村庄院落、田间地头、茶余饭后对村党员干部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的相关规定,宣传农村现行的法律法规。

  (二)压实责任,增强履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乡镇、村(社区)党委书记主体责任意识,及时解决好人、财、物方面问题。制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责的办法和实施细则,科学制定考核奖惩措施,消除不想得罪人、工作畏难等情绪,使其全身心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来。创造有利环境,充分发挥其信息员“探头”作用,及时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断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强化培训,提升履职的能力和素质。一方面大力开展能力素质综合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广泛采取专题培训、以案代训、跟班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新进入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另一方面,增加镇镇、镇村之间互相学习、培训、交流、观摩的机会,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年有机会外出培训,提升乡镇、村(社区)纪检监察干部办信办案能力。

  (四)规范管理,落实履职的基础保障。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经费;二是对村级纪委委员(监察信息员)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提升工作积极性;三是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政策,明文规定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办案用车、用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