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讲政治贯彻工作始终 ——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之一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政治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在“两个维护”上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
2018年,市纪委监委准确把握政治机关属性,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贯彻工作始终,努力以改革创新精神夺取正风反腐更大战略性成果。
以强力问责践行“两个维护”
——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问题142个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及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治巡察、执纪监督、派驻监督重要内容。
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督促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主体责任清单体系。聚焦管党治党“弱缺不”问题和市委中心工作,开展2轮政治巡察和2轮专项巡察,发现面上问题609个,移交违纪违法线索210条,清退违规资金1100余万元。
同时,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纳入执纪审查重要内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问题142个,问责147人,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35个,问责226人,对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4家单位进行工作约谈和批评教育。
组织市委常委带队开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检查,发现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政治生活不严肃等5大类46个问题,问责18人。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和社会关注的民生项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47个进展缓慢的项目开展重点巡察,先后查处苏岭山大桥项目工期滞后、汉江襄阳段“两非”(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屡禁不止等懒政怠政行为,立案13人,处理35人,倒逼相关部门履职尽责。
从不落实变为抓落实,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我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正越上越紧。
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留置人数是去年同期“两规”人数7倍
2018年1月9日上午,“襄阳市监察委员会”的崭新牌匾被挂到市纪委大门口,与市纪委的牌匾一起在冬日暖阳里熠熠生辉。市监察委员会的诞生,标志着襄阳正风反腐向纵深推进,翻开了新篇章。
去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始终,统筹用好“两把尺子”,深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市县两级监委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挂牌组建、人员转隶任务,超过75%的转隶干部充实到办案一线。20个市级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县(市)区加快乡镇(街道)、村(社区)监察组织建设。改革蹄疾步稳、步伐铿锵,反腐力量全面整合,人员、职能、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改革效益达到1+1>2效果。
如何更好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市纪委监委印发《襄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措施使用审批办法》,细化谈话、查询、冻结等15项调查措施审批流程,制定《查询银行通知书》《留置通知书》等调查措施规范文书。
建成“两中心一平台”(干部廉政档案信息中心、电子取证中心、反腐败协查平台),干部廉政档案信息中心实现对全市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信息掌控全覆盖。
通过各项监察措施全面运用,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案件4742件,立案2708件,同比上升10.1%,其中立案县级干部59人、科级干部345人;处分2369人,同比上升10.1%,其中县级干部44人、科级干部285人;留置115人,是去年同期“两规”人数的7倍。
锻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
——追责问责纪检监察干部75人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
“信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最大支持,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去年,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市委书记李乐成在市纪委机关调研讲话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打造“政治型、学习型、务实型、铁军型”机关,组织班子成员和机关部室、派出派驻机构负责人到中共五大会址暨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旧址现场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同时,建立“机关学习日”制度,定期举办青年干部大讲坛活动。选送50名业务骨干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深造。每季度举办“铁军训练营”,采取“跟班学习+跟案实战+定期研讨”模式,全方位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开展办案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各类问题46项,实现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建立完善办案说情、干预报告制度,在系统内开展财务收支、涉案款物管理专项检查,整改问题636个,清退违规资金13万元,问责55人。
坚持“刀口向内”,严防“灯下黑”,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44件,问责7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