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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金国江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五点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8-12-14 09:03:01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图为枣阳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襄阳市纪检监察视频培训会现场

图为参会干部正在学习

图为金国江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提出新要求

     12月12日下午,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第十四期纪检监察干部视频培训会,会上全体与会干部对运用新技术开展审查调查工作进行学习。会后,市纪委监委召开委全体干部、市纪委派出派驻机关干部、乡镇纪委书记会议。会上,新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金国江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新要求。

      一、狠抓学习,提高素质。要把学习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首先,必须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力。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随着纪检监察职能拓展,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对纪检监察干部了解掌握相关知识提出了更高要求。要重点围绕新条例、监察法等内容,加强对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把自己所学的知识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  

      二、以诚相待,团结合作。团结出生产力、出战斗力。团结才能出干部、出人才。大家在一起共事,是事业的需要、组织的重托、群众的期望,必须时刻讲团结。

      三、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纪检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对标看齐,同时,要从全市工作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勇于开拓进取,敢于拍板定事,看准了的事情,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努力营造奋发向上、争先创优、心情舒畅、气顺劲足的工作氛围,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四、改进作风,求真务实。各项工作成败与否,重在抓落实,贵在求实效。要深入贯彻“鄂纪干监25条”“十五不准”行为规范,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注重督查推动,严格奖惩激励。定下来的事,必须无条件、无阻力、无障碍地坚决执行、迅速落实,做到高效率、快节奏,强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尽自己最大努力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绝不做徒有虚名的“太平官”,华而不实的“清白官”,无所作为的“糊涂官”。

      五、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公生明、廉生威”,清正是为官之德,廉洁是民心所向。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廉洁勤政,保持一颗平常心,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党性原则、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规三道防线,坚持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德之事不干,清清白白做人,坦坦荡荡从政。时刻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尽心竭力,脚踏实地的做好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形象,带好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