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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挺纪在前出重拳 保驾护航助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8-11-23 10:28:36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2017年6月至7月,钱某某在兼任枣阳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在2016年枣阳市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招投标结束后和施工检查过程中,多次接受招标代理和施工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并收受现金。2018年5月6日,钱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枣阳市纪委监委发布的一期通报在枣阳市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中引发热议。

  湖北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以后,枣阳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贯彻执行 “十二条措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和正风肃纪的重点任务,坚决纠正态度不端正、工作不扎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坚决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问题;坚决查处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不尽责、懒政怠政等官僚主义问题。对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行为,及时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发放监督提醒告知书,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2018年以来,枣阳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多次深入振泰天龙牧业有限公司、忠瑞小龙虾产业合作社等民营企业、合作社调研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对企业发展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的沟通了解,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帮助解决企业的困难,打交道的时候党员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要保持“亲”“清”的政商关系。

  “一年多前,枣阳市蔬菜产业化服务中心负责人杨某某向我们索要加油卡,不久后这位负责人就被市纪委查处,现在我们对公司的发展更有信心了!”枣阳市某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某高兴地说道。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各种阻碍决策执行、影响政策落地、损害营商环境、服务企业不力的行为,坚决一抓到底不放松、一督到底不打折、一查到底不手软;要严肃查处涉企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追究责任,对典型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违纪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同时要实施‘一案三查’,不但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切实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纪保障。”枣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涂新玉 汪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