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 正文

群众点赞背后是获得感增加

发布时间:2018-11-22 10:23:28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点击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群众点赞背后是获得感增加

“这次出货量预计有6000斤,一年收益有20万元。”近日,正撑着一条小船给水塘里对虾下饲料的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南镇村村民老邓高兴地说。该镇关和合、关松深父子等人组成的黑恶势力团伙被铲除后,被侵占的鱼塘终于回到村民手中,老邓喜不自禁。

像老邓一样,南镇村的村民原本可以靠水产养殖过上小康生活,但关和合、关松深父子等人,不仅依靠暴力等手段垄断当地鱼塘、土地等资源发包,还侵吞村集体财产、敲诈勒索等,严重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今年5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关和合、关松深父子一案作出终审裁定,两人均被判刑。南镇村村民获悉后,无不拍手称快,有人自费买来鞭炮燃放,虾塘泛舟的景象也在村里重现。

群众拍手称快的背后,是各地在中央统一部署下对黑恶势力的大力打击。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各地各部门迅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查处了一大批“村霸”“肉霸”“菜霸”等涉黑涉恶团伙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以工作实效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社会变得更清净了,安全感更强了,是不少群众的直观感受。吉林省在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时,明确要求对在农村地区聚众滋事、欺压残害村民的“黑村官”和宗族恶势力,对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横行作恶的黑恶势力等“十必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关系网和“保护伞”,防止“死灰复燃”。

“像我们这种城乡结合地区,以前打架斗殴的事情真不少,还有人来收‘保护费’,现在感觉社会治安比以前好多了,我们的小买卖也有奔头了。”在吉林省长春市郊一家农贸市场经营水果摊的王女士表示,如今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随处可见,他们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

对于居住在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的群众来说,获得感则更为“直接”。当地以阮建国等人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通过暴力手段垄断本地市场,并向区食药监局稽查分局相关人员行贿,禁止“外埠肉”进入市区,导致本地猪肉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县市。打掉这个“肉霸”团伙及其“保护伞”后,当地市场的猪肉价格明显下降。

对于身边的“蝇贪”“硕鼠”,基层群众深恶痛绝。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贵州省纪委监委紧扣本省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广的实际,围绕“护民生、促脱贫”主题,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对“村霸”“寨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等突出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沙子乡顶洪村党支部书记卢正明违纪违法问题,便是该省纪检监察干部在走访中发现的。卢正明采取暴力威胁、隐瞒欺骗等手段,虚报冒领低保补助金4万余元;以帮助群众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解决土地纠纷等为由,索要“好处费”40745元;非法占有集体土地补偿金2000元,挪用村集体土地补偿款31790元……最终,这名“村霸”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村民们也终于领回了属于自己的救助款。

黑恶势力横行乡里,把持基层政权,严重破坏基层组织建设。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地还注重以案为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山东省济南市纪委查处平阴县安城镇东毛铺村张学文为首的村霸恶势力犯罪团伙后,不仅对平阴先后三任县委书记进行问责,还督促平阴县委在作风效能、“三资”管理、为民服务等方面出台规范性文件,强化基层党建,让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使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本报记者 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