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腐毁伞进行时】全方位“起底”问题线索 省纪委监委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93件
“为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兴山县纪委监委开通举报电话963888……”8月份以来,兴山县纪委监委“流动宣传车”在各乡镇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进一步延伸扫黑除恶监督举报触角。
与此同时,省纪委监委官网于8月13日开通了“湖北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举报平台”,全方位、多渠道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据统计,通过对该举报平台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省纪委监委筛选了一批重要问题线索向下交办,现已交办问题线索21批152件。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市、县巡察重点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963888”扶贫领域违纪专项举报电话等方式,多渠道发现和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省、市、县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推动,不断传导压力、传递信号、压实责任,形成了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强大声势。
“这名罪犯当时为什么会被从轻判决?请您说明下……”近日,黄石市西塞山区纪委监委在对该区公安分局已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专项检查时,从一起案件中发现了疑点。经过查阅相关案卷和经办人员的说明后,证实程序合规,检查人员才消除了疑问。
为进一步做好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清理工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行动迅速,开展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四个大起底”“回头看”,对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件、审结案件和政法机关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以及重点行业部门的案件线索进行深挖彻查,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如武汉市黄陂区纪委监委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内容,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规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统一由信访室受理和转办,报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领导组备案,对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优先受理和及时处置反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襄阳市襄州区纪委监委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受理的1736件信访件和查处的591件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梳理,通过开展信访件、案件“大起底”,深挖涉黑涉恶腐败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并按年度建立台帐,规范处置。
石首市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四个一律”(一律上报备案,一律优先查办、一律挂号督办、一律一查到底),打造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完整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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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渠道获取的问题线索,省、市、县三级均建立管理台账,进行编号登记,实行专人管理,全程留痕可查,严格实行专人密级管理。据统计,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共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93件,其中向省扫黑办移送232件,接收省扫黑办转送161件。
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一个问题线索、一个调查方案、一个工作专班、一抓到底”的原则,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确保每个问题、每条线索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省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在各地督导工作过程中,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移送机制,对收到的线索逐一分析研判,筛选出一批可查性强、典型性强的问题线索,以“一个线索一个交办督办函”的方式分期分批向各市州纪委监委交办。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的66个问题线索,全部在移交当天向市州纪委监委交办,并每周进行一次督办。
下一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对问题线索“大起底”“回头看”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及时按规定进行分类处置。不间断开展问题线索滚动式、多轮次交办,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专项督办,力求突破一批重大典型案件。(责任编辑 吴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