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 正文

八届枣阳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8-10-16 17:47:14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10月15日,八届枣阳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在白水源五楼会议室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陈红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俊宣读了《八届枣阳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方案》。

      会上,市民政局代表被巡察单位作了表态发言,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代表巡察组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八届枣阳市委巡察工作方案,我市将于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设立7个巡察组,对市委党校、市农业局、市民政局等21个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政治巡察。本轮巡察将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等,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巡察。

      陈红指出,要统一思想,深化对政治巡察的理解和认识。要正确认识巡察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刻领会“六个围绕”的科学内涵,不断提升对政治巡察的理解和认识。要准确把握本轮巡察的特色特点,体会巡察工作的发展趋势和具体要求,从认识上筑牢共同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基础。要聚焦重点,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把巡察的聚焦点、着力点统一到“两个维护”上来。同时,要注重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监督检查“三大攻坚战”中不担当不作为情况,注重客观评价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情况。要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归纳问题、反映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

      陈红强调,要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工作,树立良好干部形象。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来开展巡察工作,在巡察中既要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又要坚持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要严守纪律规矩,巡察干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不擅做个人表态,不擅自处理问题线索,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展现巡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要严格监督管理,巡察期间,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巡察办要履行好统筹、协调、指导的职责,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上下同心,凝聚合力,确保巡察工作稳步、有序、高效推进。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组、巡察办全体干部,市纪委派出派驻相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以及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分管党务和纪检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