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百名人大代表集体学习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10-16 09:25:28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听完后深受启发和教育,这既是一次生动的法律学习,也是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既提高了我们依法履职水平,也为我们支持监委行使监察权提供了方向!”刚刚听完监察法讲座的枣阳市人大代表、太平镇基层干部张霞说。 日前,在枣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枣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红以《贯彻实施监察法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题作专题讲座。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枣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及部分枣阳市人大代表参加了讲座。
陈红从制定监察法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监察法的主要内容、人大如何开展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今年全市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等4个方面,为与会人员作了内容翔实、深入浅出的讲解。
依法监督、依法履职。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监察法第五十三条也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参会的枣阳市人大代表纷纷表示,将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好人大的监督权,发挥好人大的监督作用。
“今天的讲座让我们充分认识了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也了解了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监督的主要方式和途径。下一步,我们要把学习监察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将监察法所体现的法治精神和制度安排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中,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做到依法监督、依法履职,用实际行动全力支持监察机关行使国家职权,为襄阳‘一极两中心’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枣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泽林说。(涂新玉)
陈红从制定监察法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监察法的主要内容、人大如何开展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今年全市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等4个方面,为与会人员作了内容翔实、深入浅出的讲解。
依法监督、依法履职。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监察法第五十三条也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参会的枣阳市人大代表纷纷表示,将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好人大的监督权,发挥好人大的监督作用。
“今天的讲座让我们充分认识了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也了解了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监督的主要方式和途径。下一步,我们要把学习监察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将监察法所体现的法治精神和制度安排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中,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做到依法监督、依法履职,用实际行动全力支持监察机关行使国家职权,为襄阳‘一极两中心’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枣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泽林说。(涂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