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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纪委监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9 12:06:34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各镇、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区党委(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委局(公司)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委、支部):
    中秋国庆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标志性要求,是对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的直接检验。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最坚定的决心、最讲认真的精神、最严格的尺度,强化政治修养、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制造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滥发津补贴或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是作风上的“小问题”,而是政治上的大问题。全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往深处抓、往实处做。要加强研究部署,及时向党员干部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严明纪律要求。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活动,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出思想红线、筑牢行为底线。要加强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加强示范带动,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从严律己,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执行纪律规定,自觉做作风建设表率。
    三、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检查“中秋”、“国庆”期间,
由市工会、市人社局、市食药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牵头,开展违规发放收送月饼等节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务接待、违规财务报销、违规“带彩娱乐”、公车私用等“七个专项检查”活动。通过纪检监察发现或信访举报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置,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各镇(办、区)纪(工)委、市纪委派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作风建设常态化检查组同步开展监督检查。
   四、及时报送情况。请各监督检查单位将节日期间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包括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查处、曝光等,检查汇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018年10月11日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zyjwdfs@163.com
 
 
                                    中共枣阳市纪委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