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为党校学员作《监察法》辅导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13 09:4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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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上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陈红为党校第二期主体班学员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辅导报告。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刘强主持报告会。
陈红围绕制定监察法的必要性、重大意义、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及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等方面内容向参训学员们作了全面系统的讲解。
陈红指出,制定监察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探索中国特色监察制度的创制之举,是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监察体系的现实需要。
陈红强调,学习监察法,要准确把握监察机关的性质、监委职责、执纪与执法的关系、监察对象的性质和范围、监察法的属性、留置的性质等重点内容。学习监察法,不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应当认真学习贯彻。大家要在学思践悟中增强贯彻落实监察法的使命感和坚定性,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市委党校全体干部职工及参训学员等共计160余人聆听了辅导报告。(惠随琳 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