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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襄阳市:同级监督发力 凸显政治担当 当好管党治党“施工队长”

发布时间:2018-06-28 10:22:58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点击量:

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必须层层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需要各级党委扛起主体责任,各级党委书记继续当好管党治党的“施工队长”。本报近日特邀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胡衡华,湖北省襄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吕义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杜治洲,就新时期如何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畅谈心得体会。——编者

  一件一件事情抓,推动管党治党的“施工图”变为“实景图”

  记者:当前,身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求我们不断深化改革,攻坚克难,求新求变。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才能更好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委书记如何扛起主体责任,一如既往当好“施工队长”?

  胡衡华:长沙作为省会城市,管党治党在全省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施工队长”的要求更高、责任更重。近年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坚持一件一件事情抓,推动管党治党的“施工图”变为“实景图”。

  必须发挥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各级党委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的“施工队长”,要以强烈的“四个意识”把政治建设具体化。市委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和议事规则、市委全会工作规则,围绕“三个坚决”强化监督执纪,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廉洁上有硬伤、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对相关单位进行“政治体检”。

  必须压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必须把责任实打实地扛起来,向“施工队”层层传导压力。市委先后出台巩固不敢腐氛围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相关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责任落实具体化。探索提醒函制度,及时向班子成员发送主体责任提醒函。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必须确保作风建设的持续深化。能不能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也是“施工队长”的重要责任。今年以来,市委以中央巡视组巡视湖南为契机,落实省委部署,结合长沙实际,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严字当头,聚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五类问题,明确“十五个严禁”,实行“五个一律”,即一律坚持从重处理、一律先免职后调查、一律顶格处理、一律坚持“一案双查”、一律坚持通报曝光。

  杜治洲:新时代,各级党委应更加重视并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继续当好“施工队长”,努力贯彻落实好宪法和监察法,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党的领导一刻都不能放松,各级党委和党委书记要认真研判反腐败形势,把改革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宏观上把握方向、微观上推动落实。

  要做好表率,带好队伍。党委必须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先行先抓先见效,为下级做好示范。党委书记要严于律己、树立榜样、带好队伍、管好班子。

  要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党委要敢担责,要主动听取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详细分析政治生态的发展变化,进而研究制定源头治腐的战略目标和工作规划,以实际行动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各级党委要做纪委监委的坚强后盾,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

  要强化考评,严肃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建立和完善党委主体责任考核评价机制,由上级党委或纪委牵头,依据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进行定期考评。在此基础上加大主体责任追究力度,落实“一案三查”和“终身负责制”,以此倒逼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全过程领导,抓主体责任始终贯穿于改革

  记者: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监察委员会仅用短短几个月就全部完成转隶组建、挂牌。可以说,改革有如此乘风破浪之势,离不开各级党委的尽职尽责和各级党委书记勇担“施工队长”之责。如何在改革中更好地体现主体责任落实这一要求,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保障?

  胡衡华:各级党委书记作为“施工队长”,在推进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上必须亲力亲为,做到既挂帅又出征。长沙在全国地市一级率先探索巡察制度,2013年底推动实施,去年延伸到区县(市),形成巡察一体化模式。设立31个派驻纪检组对全市90家单位实现监督全覆盖,各区县(市)派驻机构改革全面完成。特别是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上,市委以强烈的精神担当先行一步,率先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和挂牌。市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由原来侧重“结果领导”转变为“全过程领导”,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对初核、立案、采取留置措施、作出处置决定等认真审核把关,随时听取重要事项汇报。

  杜治洲: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政治体制改革。整合反腐败资源,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战略部署。同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也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解决机构设立、职能调整、人员配置等高难度问题,需要人大、政法、编办等诸多单位的协同配合,正是党的统一组织领导和各级党委的尽职尽责,才实现了各方力量的统筹和整合。全国上下四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为健全监督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这绝不是监督体系建设的终点,而是新征程的开始。进一步巩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果,推动思想建设、业务整合、人员配置,促进组织和人员的“物理融合”向“化学反应”转变,探索监察权向基层延伸等工作还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困难和挑战,构建权威、科学、高效的监督体系还需要付出长期而艰苦的努力。因此,在新时代更要加强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委书记要继续扛起主体责任,一如既往当好“施工队长”。

  同级监督发力,凸显政治担当、责任担当

  记者: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协助、监督职责。襄阳市探索县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获得湖北省纪委的肯定。请问你们在强化主体责任监督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吕义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襄阳市委和试点县(市)党委近年来坚持把开展同级监督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党委主动接受监督,纪委大胆开展监督。试点县(市)党委分别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同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13次召开专题座谈会,制定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工作暂行办法,让同级监督有据可依、有规可循。襄阳市委借鉴巡视工作经验,将同级监督的对象确定为党委及党委班子成员,聚焦政治监督,明确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依纪依规三项原则。

  抓好同级监督要防止三个方面模糊认识:第一,“容易得罪人”的模糊认识。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做的就是得罪人的事情,你从事了这项工作,就得有这份担当。面对我们的上级,面对的是一把手,他是同级党委的班长,监督起来确实有难度。但是,现实赋予我们监督使命,我们就要有担当,这是政治担当,也是责任担当。第二,“吃力不讨好”的认识。在惩治腐败上始终不能放松,不能松手,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的监督更要加强。监督是我们的首要职责。同级监督本身就是监督的一种方式,也是最难的方式,我们如果有“吃力不讨好”的想法,这项工作是做不好的。第三,“无从下手”的认识。襄阳市委已经出台了意见,只要我们动脑筋,只要我们认真思考,只要我们有这种责任担当是做得好的。

  此外,要把同级监督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融合起来,努力形成相互作用、相互弥补,上下联动、以上带下,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生动局面。党委要统筹谋划、综合协调,纪委要具体实施、当好参谋;信访部门要梳理报告涉及同级监督对象的信访举报;巡察机构要注意收集干部群众对同级监督对象的看法和意见,包括坊间传言;对查办案件时发现的涉及同级监督对象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上报市纪委。(本报记者 袁海涛 实习记者 陈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