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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市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19 10:31:12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调研座谈会现场

部分转隶干部代表、职能室、派出机构负责人谈感受
 
         “过去半年,我们转隶干部都觉得融合效果很好,并且经过10期的党纪法规学习,我们对纪委监督自己工作有了更清醒地认识……”枣阳市监委转隶干部、第五纪检检查室负责人操祥峰说道。
         “市监察委监察和市直单位监察科工作怎么衔接,如何定位?基层单位监察工作能否由支部纪检委员负责?”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书记周辉表示。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监察委改革座谈会现场,枣阳市纪委监委干部正在热烈地讨论监察体制改革取得的成绩和目前的困惑。
         6月1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显成一行7人调研市监察委员会工作。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高波汇报了我市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工作进展。
会上,部分转隶干部、职能室、派出机构负责人分别谈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自身感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红对市监委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
          201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2017年12月29日,我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市监委成立以来,按照“人岗相适、结构搭配”原则,将包括26名转隶干部在内的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调整重组,开展业务培训,对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流程机制进行了细化优化,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办案程序上实现了由“结果领导”走向“全过程领导”,保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
        针对市监察委员会今后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显成指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找准定位、服务大局,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要依法维权和保护、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运用好“四种形态”,搞好“三个区分”,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环境。要依法履职敢担当,做到主动作为、勇于创新、强化监督。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和《监察法》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通过把《监察法》纳入普法范畴和中心组学习内容,确保监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