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探讨:严把十一要素,落实“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7-06-01 17:23:35 |
来源: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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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通过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先后写入“四种形态”将其提升为党内法规范畴。执纪审查人员要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应严把以下十一个要素:
第一个是是否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第二个是违纪事实和性质;
第三个是配合组织审查及认错悔错态度,这里面既然看事实,也要看态度,这个态度怎么把握是一贯的态度还是审查初期审查后期的态度,我们要全面的来把握;
第四个是挽回损失和退缴违纪所得情况;
第五个是违纪行为的本质、特点和教育警示作用。把一些个案拿出来剖析,能够教育一片,警示一片;
第六个是被审查人所在地区、部门政治生态总体情况。
第七个是注意区分违纪行为时间节点;
第八个是考虑被审查人的自身情况。注意统筹把握被审查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岗位性质、是否退休、是否是民族干部、是否受过处理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等;
第九个是违纪行为造成的后果和影响;
第十个是被审查人的一贯表现;
第十一个是评估处理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审理室)
第一个是是否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第二个是违纪事实和性质;
第三个是配合组织审查及认错悔错态度,这里面既然看事实,也要看态度,这个态度怎么把握是一贯的态度还是审查初期审查后期的态度,我们要全面的来把握;
第四个是挽回损失和退缴违纪所得情况;
第五个是违纪行为的本质、特点和教育警示作用。把一些个案拿出来剖析,能够教育一片,警示一片;
第六个是被审查人所在地区、部门政治生态总体情况。
第七个是注意区分违纪行为时间节点;
第八个是考虑被审查人的自身情况。注意统筹把握被审查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岗位性质、是否退休、是否是民族干部、是否受过处理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等;
第九个是违纪行为造成的后果和影响;
第十个是被审查人的一贯表现;
第十一个是评估处理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