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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情况 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8 11:04:27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关于“五一”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镇(办、区)、市直各单位:
         
            “五一”节将至,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关于开展清明、五一期间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请各地各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本地本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清正廉洁过节。相关要求如下:

     1、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多种方式提醒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过节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廉洁过节。

     2、开展自查自纠。在各自辖区(系统)内,围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带彩娱乐、工作纪律等作风问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3、“五一”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一案双查”的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4、及时报送情况。5月5日前,请各地各单位将“五一”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市纪委党风室(电子档传至党风室邮箱hbzyjwdf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