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决不能当老好人
近日,十八届中央第十一轮巡视已完成向31个被巡视单位和地区反馈巡视情况。从公布的问题情况看,管党治党不严不实、监督执纪偏松偏软,是一个共性问题。
监督执纪问责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也是得罪人的活儿,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铁面执纪,无私无畏。这是对民族、历史负责的担当。如果畏首畏尾,不敢监督、不想监督,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动于衷,无所作为,就必然辜负于党、失信于民。
现实生活中,个别领导干部在对待违纪违规和消极腐败问题上,习惯陷入老好人的思维之中,在从严治党、从严执纪中失去原则立场,总想“多种花”,“上级不抓不出手,出手也想‘留一手’”“鞭子高高举起,最后轻轻放下”。到头来,不仅不能让违纪党员及时勒马,还损害了党的形象和纪律权威。
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监督执纪时,必须摒弃老好人思想,对各种违纪违规、消极腐败行为必须零容忍,坚持初始即严、一严到底,实现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严格执纪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治党原则。习近平总书记一再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3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领导干部担负着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如果执纪不严,让纪律成了“稻草人”,就会造成“破窗效应”,使党沦为各取所需、各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
当老好人不但救不了人,反而会害人害己。纪律一旦失去了刚性,就会变成橡皮筋。只有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违规违纪行为准确定性,严格实施惩戒,不搞抓大放小、不搞下不为例,才能让违纪者感受到纪律的刚性,筑牢不敢的思想防线。
实践证明,严则正气充盈,严则内力倍增。在执纪中迁就照顾,放宽标尺,空悬戒尺,就无法起到“处理一个人、警示一大片”的作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坚持抓早抓小,构建严的机制,厚植严的氛围,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不断开辟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境界。(高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