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问责利器 督促履责担当
2月8日,民政部原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和民政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窦玉沛因管党治党不力,严重失职失责,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被问责。派驻民政部纪检组原负责人也已因缺乏担当精神,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受到责任追究。对民政部“两个责任”的严肃追究再次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问责理念。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都应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习近平总书记曾严肃指出:“如果一个地方腐败问题严重,有关责任人装糊涂、当好人,那就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随着问责力度的逐步加大,“装糊涂、当好人”般混日子的领导干部越来越混不下去了。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严肃查处及问责,到中央纪委对河南新乡市委和市纪委原主要负责人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公开通报曝光,再到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955人,并对相关领导干部严肃问责……每一次问责都是对领导干部肩头所扛责任的强烈警醒。
问责制度的不断完善也为问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2015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2016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问责情形以及相关处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为问责提供“标尺”的同时,促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职尽责。
2017年,问责力度必将持续加大,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要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和监督执纪的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由此可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将成为今年巡视和监督执纪的重点,并将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这需要充分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尤其是党内政治生活遭到破坏,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加大巡视和查处力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
七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要抓住“关键少数”,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到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也是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关键。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首先加强自身的纪律规矩意识,明底线知敬畏。同时,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权责统一不仅要自身清正,还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不能抱着“鸵鸟心态”怕得罪人、怕丢选票,不敢抓不敢管,必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2016年,全国共有990个单位党组织和1.7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不担当,不履责,就要问责。只有加大责任追究,党的纪律才能真正严肃起来,责任才能压下去。”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光靠觉悟不够,还得以问题为导向,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形成责任倒逼态势,以强化责任担当,敢管敢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以问责激发担当。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要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一方面,敢于问责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曝光典型问题,形成传导压力。另一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作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落实,把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通过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充分释放。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还提出,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党建专家表示,问责本身也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一项内容,对于出现应该问责情形的,就要按照规定严肃问责,“不能怕得罪人,这也是责任担当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