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襄阳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提升首位度、打造增长极、争当排头兵”总目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扎实开展“问责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
始终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政令畅通。加强对“两个中心、四个襄阳”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加强对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情况。
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认真梳理排查各级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及时更新廉政档案,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探索规范针对不同对象的廉政意见回复程序,提高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权威性。
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加强压力传导。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抓住“关键少数”,督促各级党组织建立权责对等、分类有序、简明易行的主体责任清单体系。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调研督导、提醒谈话和下级党组织书记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等制度,形成压力传导常态化机制。
严格责任追究。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追究责任。
推进标本兼治。深入开展“查防一体化”工作,督促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吸取教训。加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的探索研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举办十八大以来全市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展。深入发掘襄阳本土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和人文历史资源,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文化自觉。
确保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
要常抓不懈。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抓出习惯,形成作风建设新气象。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死灰复燃。
强力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力整治“为官不为、为官慢为”问题。整治“文山会海”、对基层检查考核评比过多过滥、统计数据造假、参加假学习假培训、项目建设指挥部过多管理混乱等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生项目、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每两个月举办一次“市民问政”。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规范用权的监督。
构建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壮胆,对乘机诬告、陷害敢抓敢管、坚持原则、敢于得罪人的干部严肃查处,不让规矩人受冤,不让干事者受屈,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构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紧密联系实际,坚持纠建并举、堵疏结合,有关职能部门要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对一些未明确、现实需要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继续深化和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定遏制腐败目标不动摇。必须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保持压倒性态势决不松劲,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突出执纪审查重点,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不放;对谈话函询不如实说明问题、欺骗组织的,从重处理,坚决把腐败蔓延的势头遏制住。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早、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宽严相济、区别对待。
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加强分析、排查和管理,对触碰纪律和规矩的党员干部,及时谈话函询。做好审查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党纪意识解开党员干部心结。牢牢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
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作用。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警示录》,教育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系统整理、充分利用违纪干部“忏悔录”,在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程,能公开的全公开,同时发给原单位党委(党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继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打通基层管党治党神经末梢。开展县乡新任党委、纪委书记落实“两个责任”培训,逐级签订个性化责任状,督促县乡党委、纪委及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
加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紧盯“小微权力”。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充分发挥市县巡察作用,加强对问题反映集中县乡的督查。对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
拓展“大数据”监督检查范围。将监督检查范围拓展到扶贫、教育、助残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将大数据等科技方式运用到监督执纪各项工作中,不断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准备工作。建立市委统一领导的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研讨专班,学习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加强我市监察体制改革前期调研,结合襄阳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建议方案,为我市实施监察体制改革做好必要准备。
深化纪委内部机构改革。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创新组织制度,调整内设机构,逐步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个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部分重点地方和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已巡察过的地方和单位开展“回访督查”。制定第十三届市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本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
巩固市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成果。完善派驻机构业务指导、考核管理、交流轮岗、后勤保障等制度。深化县级纪委派驻(出)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建立健全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为重点的派驻机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