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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精准扶贫督查问责办法》

发布时间:2016-08-23 17:08:57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为全力加快枣阳脱贫攻坚工作步伐,日前,我市结合实际出台《精准扶贫督查问责办法》,以问责推进精准脱贫政策落到实处。

  办法共4章12条,具体列出督查的主要内容和方式、追究责任的对象和督查问责的情形、督查问责的程序方式和结果运用等,形成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

  办法明确督查的主要内容为中央、省委和襄阳市委精准扶贫政策、法规、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事项办理落实情况;阶段性和年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完成情况等。督查工作重点采取催办督查、重点督查、实地督查和跟踪督查四种方式。

  办法规定,对影响精准扶贫工作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分别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为主。对督查工作中发现对精准扶贫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等九种情形,均要进行问责。

  该办法强调,对需要实施责任追究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实施责任追究;对督查工作中发现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或问题线索,由该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