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风纪】纪检人的使命与光辉
2016年末,我从公安系统转岗进入枣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从此便与纪检监察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八年多的时间,打碎了我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滤镜,这里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壮举,也不会有人尽皆知的感人事迹,只有三个字:不简单。我的同事们在核查问题线索时早出晚归、熬夜加班,即便遭遇不理解、不配合,但仍然不退缩、不逃避;留置点的同事们数月顾不了家庭,却仍然反复研判每一个疑难案件,只为早日回应社会关切、还原事实真相;纪检人在别人眼中口中,常被贴上较真挑刺、不近人情的标签,可我们知道,办的是案子、守的是民心。时至今日,初心不改,纪检人的“专属标签”在我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胸怀信念坚定的志气,铸就忠诚之魂。对于长期从事办案的人来说,政治素质过硬是要求更是原则。在工作中,我始终牢记“政治机关”定位,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加强自身政治修养和党性锻炼的重要途径。还通过研究案件卷宗理顺办案程序、思路,通过向老同志请教掌握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技巧,努力实现政治理论素养和案件业务能力相互促进、同步提升。面对涉案对象或深度串供,或毁灭证据,或威胁利诱,我始终保持无私无畏,最终突破一个又一个难关,赢得一场又一场胜利。比如:刚进入纪检监察系统,我就协助上级机关成功办理了某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严重违纪案,出色地完成了异地取证、异地控人等工作。
锤炼敢于斗争的硬气,守护清风正气。审查调查工作是一场短兵相接的斗争,每次办案都是一次全新的挑战,不仅提升了办案能力,案件查办后的成就感更是无可比拟的,也推动我一次次迎接新的挑战。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中,“兰霸天”兰某某黑社会组织团伙被打掉,我们深挖彻查背后“保护伞”和不作为的问题。随着案件的深入查办,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官周某某进入视线,作为公诉人的他反调查能力很强,案件一时难以突破。随着案件的深入查办,市公安局看守所民警王某违规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问题也浮出水面,这位我曾经的同事不仅拒不配合,还委托个别领导干部为他打招呼、说情。我与同事顶住压力,秉公办案,一边加强核查,获取确凿的证据,一边引导他放下心理包袱。面对铁证,王某如实交代了违纪事实,为进一步查清涉黑案件打开了突破口。最终,沦为“保护伞”的周某某被双开,其他涉案党员干部均受到应有的惩处。
涵养厚积薄发的底气,注重“三个效果”。面对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我感到查办案件最大的变化就是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作为单位里的年轻干部,我一直在积极探索反腐新路径,最大限度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比如:曾经办理一起新市镇某村支部书记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国家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典型案例,办案时我们了解到李某弟弟因病去世,弟媳再婚,李某便主动抚养无人照顾的侄女,还供养其上大学。因家庭经济压力大,李某得知国家对孤儿给予生活补助后,心存侥幸地以本村村委会的名义出具了证明,申报孤儿基本生活费。法律无情人有情,鉴于李某认错态度较好,且的确存在抚养侄女的事实,我们未对其采取留置措施,按程序开除党籍处分后,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提振实干担当的锐气,勇毅笃行致远。查办案件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不断增强获得感。近年来,我们查办了不少重要领域腐败案件,每查办一个案件,我们都会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尤其是案件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向案发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堵住制度漏洞,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同时,认真总结发案规律,为强化日常监督积累经验,提供靶向。比如,我们认真总结查处的琚湾镇福利院中心院原院长范某某案相关规律,以此深入开展福利机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搭建福利院个性化监督模型,对全市14个乡镇33家福利机构20余万条数据进行比对筛查,通过对异常数据进一步重点核查,发现可查性问题线索39条,立案27人,留置2人,督促相关部门推动整改问题57条,推动福利机构服务质效有效提升。(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