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网】枣阳:建立全流程管控“一张表” 实现办案质量“一路升”
“在开展‘走读式’谈话时未按规定使用《谈话通知书》;《立案决定书》《立案通知书》上有签名,但未按捺印,无签收日期……”近日,枣阳市纪委监委对运用《案件质量全流程管控纪实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通报,要求相关案件承办部门予以整改完善。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今年年初,枣阳市纪委监委以实施“质效提升工程”为契机,结合审查调查工作实际,围绕线索受理、线索处置、措施使用、文书撰写、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审理、移送起诉等123个关键环节,创新制定《案件质量全流程管控纪实表》,对审批权限、标准要求、注意事项等进行分类细化、重点提醒,为规范化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清晰指引,让办案人员有“表”可依、有“表”必依,既可以保证案件质量又可以提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
为有效提升办案工作质效,枣阳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评查”的方式,建立案中管理同频与案后问题同查“双重保险”,即案件移送审理前,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督促指导案件承办部门对照全流程管控纪实表开展动态自查;移送审理后,由案件审理室负责,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打分,对出现的问题点对点反馈,确保案件质量不留隐患,不“带病”流转到下一环节,让案件经得起检验。
图为该市平林镇纪检干部对照全流程管控纪实表对案卷开展自查
“《案件质量全流程管控纪实表》如同一张‘施工图’,让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对标对表,既在程序上查缺补漏,又在填报内容上纠偏校差,有效避免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文书不标准等问题。”该市吴店镇纪委书记董伟峰对此深有感触,在一次办案过程中,该镇纪检干部与证人谈话时误用了谈话笔录模版,通过对照自查后发现问题,立即按规定更改为询问笔录模版。
既“把脉”指出办案存在的“症结”,又“对症”开出解决问题的“良方”。该市纪委监委通过实地随机抽查、个案点评解析、共性问题提醒等方式,从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业务指导小分队”,与办案人员面对面切磋交流,集中解决一批“疑难杂症”并举一反三,推动问题全面整改,达到以评促改、以改提质的效果。截至目前,该市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新增问题线索470件,立案249人,处分处理340人,其中留置10人,开除党籍36人。
“把好案件质量关,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接下来,我们将牢固树立案件办理‘一盘棋’思想,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流程、提升办案人员水平、完善内控保障机制,以更多更实的创新举措推动案件查办质效进阶出彩,不断提升执纪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邱月 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