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57个地方和单位巡察反馈问题 整改督办检查暨巡察整改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2-03 1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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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委巡视办《关于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项整治的通知》、襄阳市委巡察办《关于对县(市、区)开发区党(工)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和市委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市委巡察机构先后组织8个市委巡察组和4个市委巡察整改专督办检查组分别对市委宣传部等57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督查和督办检查。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将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的总体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都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都能够不打折扣全部认领,并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对照问题逐条整改落实。通过督办检查共发现需整改问题132个,通过督促已整改到位81个,修订完善制度5项,清退资金4.5万余元,追责问责5人。通过回访督查发现,我市人防领域、水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的32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67个,修订完善制度62项,清退资金14.12万余元,追责问责75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思想重视,政治站位较高。大多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都能够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落实,并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推动和加强本单位党组织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行动自觉。如南城街道党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巡察整改工作各项要求,组织全处党工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并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乔军强任组长的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11个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时间进度。为提高巡察整改质量,防止虚假整改,南城街道党工委还根据分工成立了四个“复查体检”工作专班,对非法采挖河砂、污水管网建设、“散乱污”企业拆除、生活垃圾污染等工作进行跟踪督办检查,定时汇报工作进度,确保了整改的有效落实。同时以整改工作为契机,重新修改制定了《河库长制工作考评细则》,涵盖河库长制所有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处所有河库长履职情况的考核。截至目前对市委水污染防治专项巡察组反馈南城街道党工委的22条问题,已整改到位19条,整改期间建章立制13项,整改效果比较明显。
(二)聚焦问题,整改措施得力。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大部分巡察单位党组织都能迅速行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具体可行、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针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会议、检查督促等方式督办整改工作进度,确保了整改工作的顺利完成,并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对于本单位能够整改的问题,大多数单位党组织都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例如,市民政局在第六轮巡察整改回访督查后还有7个问题未整改到位,该局接到反馈意见后,立行立改,迅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商讨处置意见。截至目前,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对于本单位确实不能独立整改完成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力争尽快整改完毕。如市商务局关于破产改制企业党员党内生活不正常问题,该局多次请示市委组织部,目前正在开展对破产改制企业党员进行清理核实登记工作。
(三)扎实推进,整改成效明显。从本次专项整治情况来看,大部分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处理基本做到了见人见事见结果,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得到了有效彰显。通过巡察整改也使被巡察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压实,干部职工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如平林镇党委对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的13条问题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39条,将整改任务方案化、项目化、具体化,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间先后8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的13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研究,2次通报整改情况,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13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期间追责问责14人,清退清收资金0.16万元,建章立制3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新市镇党委在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问题反馈会议以后及时召开了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剖析研判,全面认领问题,成立了镇村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镇党委和高庄村、西李湾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同时明确了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修订完善了《新市镇党政干部、片区,村(社区)、镇直单位实绩考核办法》《新市镇村(社区)主职干部工作绩效报酬考核办法》《新市镇镇直企事业单位驻村工作队量化考核办法》《新市镇产业指导员制度》,为进一步压实扶贫工作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扶贫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5条,1条正在整改中,修订完善工作制度4项,追责问责10人,其中组织处理8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大部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巡察整改工作认识站位比较高,整改措施比较得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整改工作中责任追究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部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涉及领导或个人责任的问题,存在避重就轻的现象,没有切实认真整改。比如枣阳市城投公司整改台账第26条关于“公司党委未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对部分零星工程未纳入党委专题会议研究”的问题,市城投公司党委仅对具体执行的项目部负责人丁汉瑞等人进行了工作约谈。对负责该工作的分管领导未进行追责问责。枣阳市妇女联合会整改台账第6条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发现‘八项规定’方面的问题13件,涉及公款购买土特产、大批量购酒、滥发津补贴等问题”的问题,只是建立了领导班子廉洁档案,清退了已违规发放的信访津贴,未对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进行追责问责。
(二)整改工作中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一些涉及深层次问题的整改上,就事论事,只是对巡察发现的表面问题进行整改,没有认真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产生问题的根源进行纠正。如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整改台账第22条关于“在医疗服务收费上,存在不合理收费屡禁屡犯”的问题,在整改中只是要求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范落实三级质控,但未针对问题产生原因和根源进行深入剖析和研判,补齐制度短板。市第一中学整改台账第34条关于“超天数报销车费补助。2017年8月、11月分别支付精准扶贫队员下乡车费补助,突破了相关规定”的问题,其整改措施仅为“对违规列支费用予以追缴,并问责当事人”,未切实对该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类似的问题。
(三)整改工作中担当精神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党组织在整改工作中担当精神不够,对有难度的问题避重就轻或推动整改工作进程缓慢。如市职教中心整改台账第28条关于“2018年元月列支教育局会议、培训伙食费9148元,但无教育局会议培训通知、无会议培训签到表,无派餐通知单”的问题,其整改措施只是简单的“补齐了会议就餐费的相关手续”,未对违规列支的费用进行退赔追缴,也未对批准报销该费用的相关领导进行追责问责。
(四)整改工作中资料归类整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此次专项整治中,部分单位的问题整改工作虽然已经完成,但整改印证资料搜集不全,或已搜集的资料没有按照对应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显得杂乱无章。如市水利局、市科协,问题整改基本完成,但印证资料搜集不全;市交通局、市疾控中心的整改资料交叉存放,没有按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个进行分类整理。
三、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尚未落实到位或是体制机制原因导致暂时不能整改,或是整改难度较大、推进困难,或是整改中未做到见人见事见责任的问题,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担当精神,主动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措施,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落实,要进一步严肃整改工作纪律,对整改过程中消极应付、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或落实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党组织和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市纪委进行追责问责。
(二)进一步强化整改检查督办。针对相关单位党组织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组将通过电话催办、发文通报、开展检查等方式持续跟踪督办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尽快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再加力度,再加措施,加强整改资料的收集与归类整理,建立完整的整改资料档案,力争巡察反馈问题早日全部整改到位并完成销号。
(三)进一步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持续巩固整改效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并从思想、体制、机制层面查找问题根源,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我市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枣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一、巡察整改的总体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都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都能够不打折扣全部认领,并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对照问题逐条整改落实。通过督办检查共发现需整改问题132个,通过督促已整改到位81个,修订完善制度5项,清退资金4.5万余元,追责问责5人。通过回访督查发现,我市人防领域、水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的32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67个,修订完善制度62项,清退资金14.12万余元,追责问责75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思想重视,政治站位较高。大多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都能够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落实,并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推动和加强本单位党组织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行动自觉。如南城街道党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巡察整改工作各项要求,组织全处党工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并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乔军强任组长的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11个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时间进度。为提高巡察整改质量,防止虚假整改,南城街道党工委还根据分工成立了四个“复查体检”工作专班,对非法采挖河砂、污水管网建设、“散乱污”企业拆除、生活垃圾污染等工作进行跟踪督办检查,定时汇报工作进度,确保了整改的有效落实。同时以整改工作为契机,重新修改制定了《河库长制工作考评细则》,涵盖河库长制所有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处所有河库长履职情况的考核。截至目前对市委水污染防治专项巡察组反馈南城街道党工委的22条问题,已整改到位19条,整改期间建章立制13项,整改效果比较明显。
(二)聚焦问题,整改措施得力。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大部分巡察单位党组织都能迅速行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具体可行、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针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会议、检查督促等方式督办整改工作进度,确保了整改工作的顺利完成,并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对于本单位能够整改的问题,大多数单位党组织都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例如,市民政局在第六轮巡察整改回访督查后还有7个问题未整改到位,该局接到反馈意见后,立行立改,迅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商讨处置意见。截至目前,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对于本单位确实不能独立整改完成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力争尽快整改完毕。如市商务局关于破产改制企业党员党内生活不正常问题,该局多次请示市委组织部,目前正在开展对破产改制企业党员进行清理核实登记工作。
(三)扎实推进,整改成效明显。从本次专项整治情况来看,大部分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处理基本做到了见人见事见结果,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得到了有效彰显。通过巡察整改也使被巡察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压实,干部职工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如平林镇党委对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的13条问题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39条,将整改任务方案化、项目化、具体化,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间先后8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的13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研究,2次通报整改情况,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13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期间追责问责14人,清退清收资金0.16万元,建章立制3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新市镇党委在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问题反馈会议以后及时召开了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剖析研判,全面认领问题,成立了镇村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镇党委和高庄村、西李湾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同时明确了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修订完善了《新市镇党政干部、片区,村(社区)、镇直单位实绩考核办法》《新市镇村(社区)主职干部工作绩效报酬考核办法》《新市镇镇直企事业单位驻村工作队量化考核办法》《新市镇产业指导员制度》,为进一步压实扶贫工作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扶贫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5条,1条正在整改中,修订完善工作制度4项,追责问责10人,其中组织处理8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大部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巡察整改工作认识站位比较高,整改措施比较得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整改工作中责任追究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部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涉及领导或个人责任的问题,存在避重就轻的现象,没有切实认真整改。比如枣阳市城投公司整改台账第26条关于“公司党委未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对部分零星工程未纳入党委专题会议研究”的问题,市城投公司党委仅对具体执行的项目部负责人丁汉瑞等人进行了工作约谈。对负责该工作的分管领导未进行追责问责。枣阳市妇女联合会整改台账第6条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发现‘八项规定’方面的问题13件,涉及公款购买土特产、大批量购酒、滥发津补贴等问题”的问题,只是建立了领导班子廉洁档案,清退了已违规发放的信访津贴,未对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进行追责问责。
(二)整改工作中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一些涉及深层次问题的整改上,就事论事,只是对巡察发现的表面问题进行整改,没有认真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产生问题的根源进行纠正。如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整改台账第22条关于“在医疗服务收费上,存在不合理收费屡禁屡犯”的问题,在整改中只是要求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范落实三级质控,但未针对问题产生原因和根源进行深入剖析和研判,补齐制度短板。市第一中学整改台账第34条关于“超天数报销车费补助。2017年8月、11月分别支付精准扶贫队员下乡车费补助,突破了相关规定”的问题,其整改措施仅为“对违规列支费用予以追缴,并问责当事人”,未切实对该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类似的问题。
(三)整改工作中担当精神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党组织在整改工作中担当精神不够,对有难度的问题避重就轻或推动整改工作进程缓慢。如市职教中心整改台账第28条关于“2018年元月列支教育局会议、培训伙食费9148元,但无教育局会议培训通知、无会议培训签到表,无派餐通知单”的问题,其整改措施只是简单的“补齐了会议就餐费的相关手续”,未对违规列支的费用进行退赔追缴,也未对批准报销该费用的相关领导进行追责问责。
(四)整改工作中资料归类整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此次专项整治中,部分单位的问题整改工作虽然已经完成,但整改印证资料搜集不全,或已搜集的资料没有按照对应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显得杂乱无章。如市水利局、市科协,问题整改基本完成,但印证资料搜集不全;市交通局、市疾控中心的整改资料交叉存放,没有按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个进行分类整理。
三、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尚未落实到位或是体制机制原因导致暂时不能整改,或是整改难度较大、推进困难,或是整改中未做到见人见事见责任的问题,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担当精神,主动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措施,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落实,要进一步严肃整改工作纪律,对整改过程中消极应付、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或落实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党组织和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市纪委进行追责问责。
(二)进一步强化整改检查督办。针对相关单位党组织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组将通过电话催办、发文通报、开展检查等方式持续跟踪督办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尽快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再加力度,再加措施,加强整改资料的收集与归类整理,建立完整的整改资料档案,力争巡察反馈问题早日全部整改到位并完成销号。
(三)进一步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持续巩固整改效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并从思想、体制、机制层面查找问题根源,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我市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枣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