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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同志到市委巡察办调研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17 08:50:36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7月12日上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陈红一行到市委巡察办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与巡察干部进行了“交心谈心”。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程建斌主持会议。市委巡察办主任刘修富汇报了巡察办工作开展情况,与会同志分别就巡察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陈红对巡察办成立近两年来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并就如何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出明确要求。陈红指出,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不断提出新的思想,作出新的部署,巡察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应新形势下巡察工作的新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巡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治国理政新思想和巡视巡察有关文件,深刻领会政治巡察内涵,深入研究巡察工作流程,通过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准。二是要忠诚担当。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巡察干部要忠诚于组织、忠诚于事业,敢于担当、敢于碰硬,面对问题不推诿、遇到困难不退缩,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专一行。三是要严于律己。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巡察干部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学习、生活。巡察办要抓好自身建设,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机关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开展支部各项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四是要加强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和干事创业环境。以实际行动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以扎实的作风推动巡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使我市巡察工作在全市有位次、全省有影响。
    程建斌就贯彻落实陈书记讲话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把准方向。巡察是政治巡察,方向、导向不能偏。二要端正态度。巡察是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要消除顾虑、敢于担当,不能有怕得罪人的思想。三要讲究方法。准确把握好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的方法。四要争先创优。提振精神,增强巡察工作的动力、活力和创新力,为更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