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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九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1-15 11:14:00 |  来源: |  点击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日至2023年1月6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自规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3月27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自规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自规局党组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态度上坚决整改,在行动上迅速落实,从严从实抓整改。

(一)统一思想抓整改。一是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二是召开全系统大会,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增强全系统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局长刘平带头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其他党组成员逐一对照检查,相互坦诚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制定方案抓整改。一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二是成立由刘平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确保了主动整改、坚决整改、彻底整改的整改实效。

(三)压实责任抓整改。一是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强力推手,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明确整改的主体,实行责任到人,党组书记、局长刘平负总责,班子成员为主要责任人,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二是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督导整改问题的落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上肩,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并稳步推进。

(四)强化效果抓整改。一是采用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二是党组书记、局长刘平先后10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班会、督办会,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逐一了解、逐个核实,确保反馈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制定完善13项规章制度,确保了整改实效。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全面,履职尽责存在短板弱项

1.关于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未从根本上遏制住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等自然资源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厘清责任。举办耕地保护培训会,厘清各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职能。三是强化监管。市政府对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中履职不力的环城办事处、七方镇、吴店镇及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了督办、约谈。四是分类整治。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136个问题线索,129个住宅类问题已移交市农业农村局;7个非住宅类问题,6个由市自规局综合执法大队依法立案查处,1个移交吴店镇政府整改。

2.关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召开全市河库确权登记工作推进会、督办会、技术研判会,成立督导专班。二是印发《全市开展市级河湖长领责河库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制定《开展市级河湖长领责河库地籍调查的工作方案》。三是完成了两轮界址调查和表格签章工作。已完成全市23条河流、34座水库地籍调查工作任务,制作地籍调查资料57套,争议原由书2份,建立数据库1个,达到省厅规定工作进度。

3.关于乱占耕地问题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市政府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分解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挂图作战,筑牢耕地保护“思维底线”。二是全面整改。一方面采取原地恢复、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方式整改到位;另一方面通过调整补划基本农田、落实“进出平衡”方式整改到位,已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进出平衡方案》。三是长效监管。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强化制度管长远。四是强问责。局党组责令卫片办负责人张某某作出书面检查;党组书记、局长刘平对分管领导徐某某进行了工作约谈。

4.关于耕地提质改造工程管护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多次协助市政府召开督办会,政府督查室带队深入到旱改水项目区召开督办会议,明确整改任务。二是倒排工期。政府督查室牵头成立工作专班,会同项目区所在地镇、村,对问题项目逐个现场踏勘,现损毁工程已全部修复到位。三是加强管理。按300元/亩标准向项目所在镇拨付后期管护资金,做好管护工作。

5.关于部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耕地补充未得到利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整改。向襄阳市局申请了2019年增减挂钩项目第15、21、38、40批次4个项目的调整验收,襄阳市局下达了批复,核减了未能恢复耕种的面积。二是建章立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6.关于新开发补充耕地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枣阳市水田使用规模倒负290.88 公顷。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以市政府名义多次召开项目督办会,并由政府督查室带队到旱改水项目区与相关镇村对接,督办种植水稻。二是强化措施。落实旱改水项目区水稻种植奖励资金,聘请专业报备机构加快耕地(水田)指标入库报备。现已报备入库水田指标896.47公顷,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库已转负为正。三是加强管护。工程完工后及时交付属地政府,按新增水田300元/亩,旱地200元/亩标准落实项目后期管护资金,确保新增耕地指标能够及时报备入库。

7.关于建设用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方案。以市政府名义制定《枣阳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工业低效用地消化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加强协作。召开枣阳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工业低效用地消化处置动员暨2023年土地利用工作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加强对接,及时通报情况,研决问题。三是健全机制。实行调度会机制,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一企一策分析问题制定措施。2023年,已全面完成襄阳市局下达的建设用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任务。

8.关于推进实施新供工业项目用地“增容2.0”工作行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二是灵活方式。鼓励工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限方式用地,鼓励同一地块内用途互利的功能混合布置,增加企业对工业用地容积率2.0的期望。三是盘活存量。引导企业通过优先利用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进行改建、扩建等产业升级改造。

9.关于森林覆盖率增长幅度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绿满枣阳再提升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将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分解到各镇(办、区)。二是挖掘潜力。从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和宜林地绿化中挖潜找增,完成造林绿化面积3.78万亩。三是强化保护。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做好新造林抚育管护;开展森林督查,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全面保护森林资源。

10.关于林长制责任未完全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林长制工作,召开林长推进会议,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明确要求。市林长制办公室每季度印发巡林工作重点,推进林长巡林实化细化。针对突出问题下发工作提示、督办函等,加强督办。三是完善机制。开展业务培训,大力推行“林长+”工作机制。举办“林长+检察长”义务植树活动,召开“林长+检察长”小组联席会议;印发《枣阳市“林长+森林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11.关于公益林、天然林管护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加大公益林宣传,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二是完善体系。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议林长制工作,将巡林督办纳入各级林长常态化巡林工作,推进“护绿”等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规范档案。重新与全市141个公益林和天然林责任主体签定管护合同、区划落界协议书、停止采伐协议共计423份。四是强化验收。经验收,全市80517亩国家级公益林、84482亩省级公益林、25000亩天然林全部为合格。

12.关于林地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认识。开展《森林法》培训学习,宣讲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知识,各林业站强化伐后更新监管责任。二是全面清理。组织各林业站对伐后未及时补种林地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明确林地更新责任。未更新的126.11亩林地已收回,种植油茶、湿地松苗木10467株。三是建立台账。结合森林督查,对历年采伐林地建立更新管理台账,督促山林承包人及时补种树木;对逾期未更新造林加强督办,全面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13.关于采矿权审批登记资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审查责任。全面研学省厅关于优化矿业权审批、出让制度改革相关文件,压实县级11项审查责任。二是开展矿业权清理。召开了全市到期矿山企业会议,将14宗过期的采矿权纳入矿业权废止库,发布了自行废止公告。三是规范审批登记资料。重新签订了3份采矿权出让合同,完成了贵泰白云石公司新增资源量有偿化处置后进行了延续和变更。

14.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技术支撑。积极协调湖北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派驻专技人员,开展对有证矿山监管的技术支撑。二是分类依法处置。对超设计规模开采的8家矿山函告枣阳市应急管理局查处;超层越界开采的11家企业由市自规局综合执法大队查处。其中,依法立案查处9起,不予立案2起,涉嫌犯罪移交市公安局2起;联合应急、公安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通知》,通过控制火工器材管控矿山超规模开采。三是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排查盗采矿坑40个,制止和查处盗采3起,整改修复非法采坑3个,有效遏制矿产资源违法违规现象。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五是强化追责问责。局党组责令矿管股负责人邱某某作出书面检讨,对综合执法大队饶某、谢某某通报批评;党组书记、局长刘平对分管领导李某、唐某进行工作约谈。

15.关于非法采矿频发多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查处。40件涉矿案件已全部立案查处。针对福升建材有限公司从事页岩砖生产问题,召开“禁实工作会议”,抄告枣阳市禁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查处。针对新市镇周楼村境内“麻骨酥”矿盗采问题,已立案调查,枣阳市鹏鑫种植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对土地予以平整和补种树木,消除了违法状态。针对七方镇盗采膨润土的问题,枣阳市成立了膨润土整治专班,市自规局已立案查处4起典型案例,拆除加工点1处,取缔晾晒场1处,其中1起正在移交市公安局。二是健全机制。制定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16.关于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建设推进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了枣阳市吴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二是稳步推进。2023年3月29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土地开发、提质改造以及高效农业三个子项目已经襄阳市批准立项,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及占补平衡项目复垦范围内果树及地上附作物的补偿评估工作完成,补偿款已兑现,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中,建设进度为50%。

17.关于未严格督促编制修复方案和缴纳生态修复保障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及时纠正,已补充完善了土地复垦报告表;襄阳正大农牧食品有限公司已足额预存了土地复垦费,预存凭证在市自规局备案;湖北省中兴绿色农业专业合作社资产已移交吴店镇肖湾村,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由吴店镇人民政府办理;11家在产的矿山企业中10家矿山企业已按要求签订了三方协议及预存基金,1家矿山企业一直未开采未建立基金账户。

18.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向矿山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办其履行恢复治理义务,建档立卡,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目前,枣阳市大阜山矿业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及设备已拆除,枣阳市贺山矿区建筑石料矿已完成矿区生态修复任务,枣阳市路运通石料有限公司已完成矿区生态修复任务,并进行了验收。枣阳市磊坤石料有限公司落实了边开采边治理义务,并报送了整改前后影像资料和整改报告。二是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枣阳市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枣阳市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从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全市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三是强化问责。局党组责令生态修复股负责人孙某某作出书面检查;党组书记、局长刘平对分管领导徐某某进行工作约谈。

19.关于落实动态巡查制度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建章立制。制定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明确要求基层站所对动态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及时上报。目前,发现上报违法案件9宗,局综合执法大队已立案调查5宗,4宗移送农业农村局。

20.关于执法中存在以罚代管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培训。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开展专题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质量。57宗枣阳市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有2宗案件违法建设已拆除、55宗尚未拆除。二是积极推进整改。对枣阳市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积极与枣阳市人民法院对接,协助枣阳市人民法院、乡镇人民政府完成准予强制执行的事项。

21.关于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力度,配备了执法全过程记录设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定期开展执法人员执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质量。

22.关于矿业权审批工作不够优化,竞买须知没有按省厅要求精简审批申请资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更新了公告模板。按照省厅要深圳市进一步优化矿业权审批工作相关文件,及时更新了出让须知的模板,按要求精简了资料目录。二是梳理优化矿业权审批程序。具体办理矿业权登记时将以前前置的安评报告、环评报告等资料变为后置。

23.关于清退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退还企业备用金485.83万元。湖北亿隆矿业有限公司,市太平大山石厂等2家企业32万元备用金已依法由枣阳市市场监管局没收,上缴市财政统筹。

(二)服务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够强,执行相关规定不够严谨。

24.关于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进展迟缓,行政执法缺乏温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枣阳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对审核通过的宗地登簿发证,由镇确权办统一领回发放至村,由各村(居)颁发到户。二是2023年4月,3个发证到户督办专班下沉乡镇开展发证到户督导检查,召开了“全市农村不动产证书发放到户推进会”。截至2023年底,全市已完成25.59万宗地籍调查工作任务,符合登记条件的15.86万宗已全部登簿缮证,已发放到户14.56万本,未发放证书因权利人长期在外工作、生活,未及时领取。不符合登记条件的10.09万宗资料已整理归档。三是严格行政执法行为,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特点以及违法行为的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综合考虑,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25.关于会议费管控不严的问题。2019 年11月,自规局违规在会议费科目中列支公务接待费832元。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枣阳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枣阳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枣阳市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提高对上级政策规定的把握能力和业务水平。

26.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立即行动,已将使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弥补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的资金共计100589元全部清退到位,清退资金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二是建全制度。制定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级专项资金2023年第一批分配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三是加强监管。组织专班对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停拨当年专项经费。四是纳入考核。将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事项。

27.关于报销凭证资料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具体经办人及时对接,查漏补缺,补齐了相关资料。二是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审核把关,对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28.关于部分项目招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湖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二是立行立改。局机关改造的2个项目招标图纸完善补齐存档。对吴店镇第二中学滑坡治理工程变更部分完善了相关签证手续,已委托第三方审核,完成了项目终验。

29.关于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清缴。经核查,目前正在清缴33个项目的土地出让价款,全部制定了“一企一策”清缴措施。其中枣阳市人民法院已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的30个;襄阳市仲裁委员会已立案的3个。市自规局每月向市人民法院发送工作联系函,提醒督促法院强制执行土地出让金。二是加强监管。加强动态巡查,做好违法占地监管。按定岗定人、划定片区、定期巡查的方式做好土地资源保护工作;同时,按《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 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土地招拍挂活动中,提供欠缴出让金的公司名单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审查土地竞买人资格CA证书。

30.关于案件管理工作不细致,立案号重复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档案,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将案件的受理及登记工作单列出来,统一案件的入口。现所有结案未装订的卷宗已查漏补缺整理装订成册归档。

31.关于案件审理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办案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案件审理有关要求,将严谨细致的工作要求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各环节。二是局党组对综合执法大队张某某、王某、王某某、尤某某、谢某某、尹某某、饶某通报批评。

(三)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扎实,落实相关要求不够规范

32.关于部分支部未按时换届,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活动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建考核办法,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考核;二是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进行定期检查督办,局机关党支部、森林监测中心支部等党支部已对各自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对应换届选举的党支部班子进行全面考察,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完成局机关支部、局离退休干部支部、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等9个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33.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建作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列入2023年工作要点,制定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政策理论月月讲”计划表》,局党组5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抓牢党建引领主线,将主题党日与义务植树等工作相结合,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帝乡大舞台”、“土地日”宣传相结合,举办大型文艺展演,实现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

34.关于局党组未按要求每年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局机关纪委监督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按照要求,每年召开了2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考核工作。二是开展了违规吃喝问题、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不动产登记作风与素质提升等专项行动,明察暗访4次,对9人进行诫勉谈话,对9人进行工作约谈,对8人提醒谈话,责令25人写出书面检讨,通报批评9人,行政警告1人。三是结合“清廉机关”创建活动,把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利用读书会、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营造浓厚“清廉”氛围。四是制定了《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枣阳市自然资源配置领域纪律监督工作方案》。

35.关于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对述职述廉工作认识不到位,2019-2021 年每年的述职述廉工作报告存在的问题完全一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带头深刻剖析,深刻反思,每个班子成员逐个发言,主动检视自己在履行“一岗双责”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强化追责问责。党组书记、局长刘平对周某某、宋某某、唐某三名党组成员进行工作约谈,局党组责令三人作出书面检查。

36.关于被监督意识比较淡薄,部分党组会议未按要求邀请派出纪检组和“三重一大”监督员参加会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制度。制定了《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由会议形式集体研究决定。二是积极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组参加“三重一大”党组会,已5次邀请市纪委派出第四纪检组全程参加党组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减,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抓整改,坚持不懈强作风,持续推进整改,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健全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与各项业务工作、队伍作风建设紧密结合,注重整改实效,强化标本兼治;注重以点带面,强化成果运用;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三)巩固整改成效。问题的整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加强跟踪管理,既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06312552;邮政信箱:枣阳市人民路52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邮箱:1064414023@qq.com。

 

中共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