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国江在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2 10:12:00 |
来源: |
点击量:
立足新时代 展现新作为
奋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枣阳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奋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枣阳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1日)
金国江
金国江
我代表中共枣阳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8年,在襄阳市纪委和枣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并巩固发展。全年共立案439件,留置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62人,其中科级干部 41人,创历史新高;在中央及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08篇;2名纪检干部被评为全省办案能手,1名被评为襄阳纪委先进个人;开展同级监督、确保办案安全等经验做法受到襄阳市纪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在襄阳市纪委量化考核八个方面工作中获得两个第一,四个第二的好成绩,稳居襄阳各县(市、区)第一梯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
——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带头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主动接受同级监督,为全市各级党组织作出表率,有效地带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市委常委带队开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6个,下发通报3期。聚焦管党治党“弱缺不”问题,开展了两轮政治巡察,完成8个镇和21个市直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工作。第五轮巡察发现面上问题272个,已整改问题255个,工作约谈63人,诫勉谈话11人,立案调查7人。第六轮巡察发现面上问题725个,移交问题线索56条。围绕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追责问责17人,管党治党的责任不断压紧压实。
——纠正“四风”逐步化风成俗。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常态监督检查,建立每月点题、检查、通报“三位一体”的常态监督机制,切实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先后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110余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件,下发通报5期,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组织处理20人。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突出靶向思维,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共整改问题65个,下发通报4期,曝光典型案例56人。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960件(次),初核703件,立案439件,处分362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严肃查处了高丰、谢远籽、杜绍锋、陈春哲、翟朝龙等一批重大案件,2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投案自首,高压态势的震慑效应进一步彰显。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我市实施“六个到位,构筑审查调查生命线”的经验做法得到襄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吕义斌同志的批示肯定。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举办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竞赛;组织全市150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委“楚韵清风”APP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大力开展“十进十建”活动,全方位推动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向基层一线拓展,向“神经末梢”延伸。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全市各单位开展“一案一教育”活动200余场(次)。精心挑选54个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展示,组织全市20000余名公职人员参观学习,发挥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治本功效。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不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开展了4轮全方位的暗访督查,发现问题线索143个,下发督办整改通知书80份,整改问题121个,下发通报7期,追责问责20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8人,组织处理182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查处环保领域案件9起,追责问责12人。全力协助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保护伞”,共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9件,查结34件,立案20件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5人,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监察体制改革的治理效能逐步显现。市监委成立后的第一年,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断深化,查办案件的战斗力显著增强。2018年采取留置措施9人,比十八大期间年均“两规”人数增加3.5倍。监督触角有效延伸。市监委派出15个乡镇(街道)监察室挂牌成立,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全部配备到位。办案力量全面整合,组建5个办案协作区,联合协作办案制度进一步巩固。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着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建立常态谈心谈话制度,干部队伍深度融合和工作磨合成效显著。共举办了4期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试行)》《襄阳市纪检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先后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9条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函询5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
回顾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地方和单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尚未明显改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跟进不力,上热下冷问题仍然存在;有的部门和领域腐败问题依然易发频发,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黑恶”问题依然较多;派出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两个责任没有实现同频共振;信访量大,基层化解矛盾、解决信访问题存在能力不足的现象;案件质量不高,缺乏“精品”案件,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强;巡察质量不高,发现问题还不够精准,整改还没有彻底到位;监察体制改革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理论水平跟不上新形势,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新的岗位。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端正态度,勇于面对,切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需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重整行装再出发,全力展现新作为。今年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十三届襄阳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按照上级纪委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打造“铁军”队伍,发扬斗争精神,奋力实现各项工作全面超越,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为我市在更高层次上建设襄阳市域副中心城市和全国县域经济强市提供坚强保证。
一、践行“两个维护”,在拧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展现新作为
践行“两个维护”政治职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必须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特别是对“七个有之”“两面派”“两面人”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查处。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在坚持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责任,协助党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及时提醒党委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报告,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从严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按照“担当年”的要求,用好问责的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坚决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一案双查”,从严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紧硬”。
二、提高治理效能,在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上展现新作为
深入落实“两为主”。坚持镇(办、区)纪委(工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重点环节,强化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强市直单位机关和市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监察法,把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实现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推动监察职能向国有企业、学校延伸。加强镇(街道)、村(社区)监察组织建设,打通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其“探头”作用。深化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改革,规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责职能和运行机制,构建严密、规范、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健全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
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根据省、襄阳市的统一部署,推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按照统一派驻机构设置、统一领导体制和职能配置、统一派出形式、统一经费保障的实施意见,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程序,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完善学习教育、履职监督、评价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提高派驻监督效能。
三、聚焦监督首责,在全面提升监督质效上展现新作为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要紧盯“关键少数”,通过抓“关键少数”,带动管好大多数。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让干部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全面推行“两谈话两报告”“政治生态报告”制度,区分具体情形发放“两卡一书”(提醒卡、督办卡、整改通知书或监察建议书),使监督更加全面、精准、有效。派驻(出)机构要加强对驻在(联系)单位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尤其是对新纳入监察对象的监督。
认真践行“四种形态”。既要拔烂树,又要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既要体现严查、严管、严教,又要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大爱无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苗头,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成为绝大多数。不能看到小错而不管,等到严重违纪违法了才去查处。查处只是手段,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违纪违法、永葆先进性纯洁性才是根本目的所在。
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作用。基层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明确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岗位职责、履职方式、权利义务等,促进履职规范化。建立健全基层纪检委员询问、情况报告等制度,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职情况,有效延伸监督触角,激活监督“神经末梢”,真正实现监督全覆盖、无盲区。
四、紧盯“四风”问题,在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上展现新作为
深入推进“担当年”活动。持续巩固“落实年”活动成果,以强有力的问责配合全市开展“担当年”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的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重大项目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定期举办市民问政,督促相关部门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群众不满意、损害党委政府形象的,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政治建设的高度,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采取措施加以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若干措施》,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年集中整治活动,向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果断亮剑。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本地的表现形式,列出负面清单,完善治理措施,健全相关制度,推动精准施治,深化整治成果。
加大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谨防名贵特产沾“土”变味。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等问题,一律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紧盯向下属单位、二级机构、企业项目转嫁、摊派各种费用搞公款吃喝等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延伸整治链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有的放矢、对症施治。
抓牢关键少数和重要节点。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对重要时间节点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卷土重来。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突击检查和随机抽查,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作风、树新风,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五、强化使命担当,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上展现新作为
精准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加强对扶贫领域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继续保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强大力度,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配合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与司法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做到信息及时沟通、线索移交及时到位。要以豁出去的果敢精神和行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斗争,要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不管涉及到谁,不管涉及多少人,都要一查到底,一网打尽,斩草除根,切实为人民群众打出朗朗乾坤。
积极参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监委《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严肃查处涉企管理服务不作为、乱作为尤其是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人身及合法财产权益。
有效实施容错纠错。认真落实襄阳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和《枣阳市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对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实施容错纠错,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六、严厉惩贪治腐,在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展现新作为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方针,杜绝“告一段落”“船到码头车到站”“毕其功于一役”“疲劳厌战”等错误想法和情绪。要坚持靶向治疗、突出重点、精确惩治,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从严从快查处。对虽已退休但问题严重的党员干部,也要坚决查处。加大对人防系统、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技术调查配合等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经常性普纪普法教育,继续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化“十进十建”,精心制作案例教材和警示教育片,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深化“一案一教育”,结合案件特点,分专题、分领域、分岗位剖析发案原因,查找制度机制漏洞,向案发单位系统提出防腐治腐的对策建议,督促加强整改落实,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治理,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严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焦点,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住房、养老、低保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紧盯农村“小微权力”,严查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公共服务等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注重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媒体曝光中发现问题线索,对群众高度关注、性质恶劣的突出问题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检监察组织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不断放大警示效应。
着力提高执纪执法办案质效。要始终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行为文明、效果良好”的办案标准,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客观公正、证据至上、文明谦抑、服务大局”的办案原则,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要牢牢守好执纪执法办案的底线,决不能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案,决不能出现冤假错案,决不能出现有重大瑕疵的“夹生案”,决不能出现刑讯逼供等违纪违法“丑闻案”。要做好案件审查后半篇文章,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七、持续深化“三转”,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上展现新作为
全面深化同级监督。严格执行襄阳市委同级监督工作意见和工作规则,用好九种监督方式,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工作成效,及时完善纠偏,确保监督效果。不断丰富和完善同级监督内容,探索实行五大节后报备制度,班子成员结对相互监督提醒制度,形成个人、家庭、同志、群众、组织“五位一体”的监督格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通过不断探索,逐步向市直单位和镇(办、区)等各级党组织延伸,使各个层面同步发力,实现同级监督全面覆盖。
改进政治巡察方式方法。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持续”和“六围绕一加强”重要要求,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重点采取交叉巡察、专项巡察与常规巡察相结合,采取一拖N的方式,分类分层次推进,全面启动全市村级党组织巡察工作。成立督察室,专职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成果有效转化。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负起督促整改责任,对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予以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确保如期完成相关项目建设和应用,加快提升执纪执法办案信息化水平。要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发建设富有鲜明特点的纪检监察智慧平台,为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插上科技的翅膀。
八、坚持从严从实,在打造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上展现新作为
坚持做到政治过硬。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纪检监察干部的头脑,自觉把政治性体现在执纪执法工作中。要注重研学、考学和督学相结合,在系统内定期组织政治理论测试,将学习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先表模结合起来,巩固深化学习效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磨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党性心性,增强忠诚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持做到业务过硬。大力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要制订培训计划,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边学边干,以干促学,通过大学习,推动大落实,实现大目标。要增强斗争精神,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做德才兼备、文武兼备的执纪执法能手。
坚持做到纪律过硬。带头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不护短、不遮丑,谁砸了纪委的招牌,我们就坚决砸谁的饭碗,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零容忍”,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坚持做到作风过硬。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其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坚决不做,要求真务实,担当作为,艰苦奋斗,不骄不躁,自觉做到知行合一、言行合一、始终如一。
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做“四个过硬”的表率。我作为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坚决做到率先垂范、躬身践行,欢迎全市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我加强监督、严格监督!我也郑重声明,我在枣阳没有亲戚、朋友,凡是打着我的旗号插手工程、项目、人事、案件等行为的,都是假的,都要予以制止、戳穿。
最后,我代表市纪委监委班子向在座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表达诚挚的敬意和谢意,感谢大家为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的努力。同时,也提两条建议:一是希望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进一步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对表现优异的积极推荐提拔使用;要按照“三转”的要求,积极支持纪委(工委)聚焦主业,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作用,为他们提供平台、打造舞台。二是希望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和财政部门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办案经费保障和办案场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执纪执法工作的质效。
同志们,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时代的召唤、人民的期盼。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开拓奋进,争当奋斗在征途上的追梦人,我们将重整行装再出发,撸起袖子加油干,全面展现新作为,奋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2018年,在襄阳市纪委和枣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并巩固发展。全年共立案439件,留置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62人,其中科级干部 41人,创历史新高;在中央及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08篇;2名纪检干部被评为全省办案能手,1名被评为襄阳纪委先进个人;开展同级监督、确保办案安全等经验做法受到襄阳市纪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在襄阳市纪委量化考核八个方面工作中获得两个第一,四个第二的好成绩,稳居襄阳各县(市、区)第一梯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
——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带头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主动接受同级监督,为全市各级党组织作出表率,有效地带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市委常委带队开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6个,下发通报3期。聚焦管党治党“弱缺不”问题,开展了两轮政治巡察,完成8个镇和21个市直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工作。第五轮巡察发现面上问题272个,已整改问题255个,工作约谈63人,诫勉谈话11人,立案调查7人。第六轮巡察发现面上问题725个,移交问题线索56条。围绕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追责问责17人,管党治党的责任不断压紧压实。
——纠正“四风”逐步化风成俗。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常态监督检查,建立每月点题、检查、通报“三位一体”的常态监督机制,切实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先后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110余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件,下发通报5期,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组织处理20人。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突出靶向思维,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共整改问题65个,下发通报4期,曝光典型案例56人。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960件(次),初核703件,立案439件,处分362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严肃查处了高丰、谢远籽、杜绍锋、陈春哲、翟朝龙等一批重大案件,2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投案自首,高压态势的震慑效应进一步彰显。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我市实施“六个到位,构筑审查调查生命线”的经验做法得到襄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吕义斌同志的批示肯定。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举办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竞赛;组织全市150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委“楚韵清风”APP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大力开展“十进十建”活动,全方位推动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向基层一线拓展,向“神经末梢”延伸。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全市各单位开展“一案一教育”活动200余场(次)。精心挑选54个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展示,组织全市20000余名公职人员参观学习,发挥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治本功效。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不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开展了4轮全方位的暗访督查,发现问题线索143个,下发督办整改通知书80份,整改问题121个,下发通报7期,追责问责20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8人,组织处理182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查处环保领域案件9起,追责问责12人。全力协助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保护伞”,共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9件,查结34件,立案20件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5人,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监察体制改革的治理效能逐步显现。市监委成立后的第一年,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断深化,查办案件的战斗力显著增强。2018年采取留置措施9人,比十八大期间年均“两规”人数增加3.5倍。监督触角有效延伸。市监委派出15个乡镇(街道)监察室挂牌成立,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全部配备到位。办案力量全面整合,组建5个办案协作区,联合协作办案制度进一步巩固。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着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建立常态谈心谈话制度,干部队伍深度融合和工作磨合成效显著。共举办了4期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试行)》《襄阳市纪检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先后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9条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函询5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
回顾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地方和单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尚未明显改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跟进不力,上热下冷问题仍然存在;有的部门和领域腐败问题依然易发频发,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黑恶”问题依然较多;派出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两个责任没有实现同频共振;信访量大,基层化解矛盾、解决信访问题存在能力不足的现象;案件质量不高,缺乏“精品”案件,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强;巡察质量不高,发现问题还不够精准,整改还没有彻底到位;监察体制改革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理论水平跟不上新形势,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新的岗位。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端正态度,勇于面对,切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需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重整行装再出发,全力展现新作为。今年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十三届襄阳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按照上级纪委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打造“铁军”队伍,发扬斗争精神,奋力实现各项工作全面超越,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为我市在更高层次上建设襄阳市域副中心城市和全国县域经济强市提供坚强保证。
一、践行“两个维护”,在拧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展现新作为
践行“两个维护”政治职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必须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特别是对“七个有之”“两面派”“两面人”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查处。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在坚持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责任,协助党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及时提醒党委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报告,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从严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按照“担当年”的要求,用好问责的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坚决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一案双查”,从严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紧硬”。
二、提高治理效能,在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上展现新作为
深入落实“两为主”。坚持镇(办、区)纪委(工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重点环节,强化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强市直单位机关和市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监察法,把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实现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推动监察职能向国有企业、学校延伸。加强镇(街道)、村(社区)监察组织建设,打通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其“探头”作用。深化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改革,规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责职能和运行机制,构建严密、规范、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健全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
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根据省、襄阳市的统一部署,推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按照统一派驻机构设置、统一领导体制和职能配置、统一派出形式、统一经费保障的实施意见,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程序,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完善学习教育、履职监督、评价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提高派驻监督效能。
三、聚焦监督首责,在全面提升监督质效上展现新作为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要紧盯“关键少数”,通过抓“关键少数”,带动管好大多数。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让干部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全面推行“两谈话两报告”“政治生态报告”制度,区分具体情形发放“两卡一书”(提醒卡、督办卡、整改通知书或监察建议书),使监督更加全面、精准、有效。派驻(出)机构要加强对驻在(联系)单位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尤其是对新纳入监察对象的监督。
认真践行“四种形态”。既要拔烂树,又要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既要体现严查、严管、严教,又要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大爱无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苗头,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成为绝大多数。不能看到小错而不管,等到严重违纪违法了才去查处。查处只是手段,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违纪违法、永葆先进性纯洁性才是根本目的所在。
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作用。基层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明确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岗位职责、履职方式、权利义务等,促进履职规范化。建立健全基层纪检委员询问、情况报告等制度,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职情况,有效延伸监督触角,激活监督“神经末梢”,真正实现监督全覆盖、无盲区。
四、紧盯“四风”问题,在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上展现新作为
深入推进“担当年”活动。持续巩固“落实年”活动成果,以强有力的问责配合全市开展“担当年”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的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重大项目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定期举办市民问政,督促相关部门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群众不满意、损害党委政府形象的,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政治建设的高度,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采取措施加以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若干措施》,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年集中整治活动,向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果断亮剑。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本地的表现形式,列出负面清单,完善治理措施,健全相关制度,推动精准施治,深化整治成果。
加大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谨防名贵特产沾“土”变味。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等问题,一律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紧盯向下属单位、二级机构、企业项目转嫁、摊派各种费用搞公款吃喝等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延伸整治链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有的放矢、对症施治。
抓牢关键少数和重要节点。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对重要时间节点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卷土重来。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突击检查和随机抽查,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作风、树新风,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五、强化使命担当,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上展现新作为
精准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加强对扶贫领域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继续保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强大力度,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配合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与司法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做到信息及时沟通、线索移交及时到位。要以豁出去的果敢精神和行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斗争,要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不管涉及到谁,不管涉及多少人,都要一查到底,一网打尽,斩草除根,切实为人民群众打出朗朗乾坤。
积极参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监委《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严肃查处涉企管理服务不作为、乱作为尤其是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人身及合法财产权益。
有效实施容错纠错。认真落实襄阳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和《枣阳市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对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实施容错纠错,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六、严厉惩贪治腐,在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展现新作为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方针,杜绝“告一段落”“船到码头车到站”“毕其功于一役”“疲劳厌战”等错误想法和情绪。要坚持靶向治疗、突出重点、精确惩治,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从严从快查处。对虽已退休但问题严重的党员干部,也要坚决查处。加大对人防系统、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技术调查配合等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经常性普纪普法教育,继续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化“十进十建”,精心制作案例教材和警示教育片,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深化“一案一教育”,结合案件特点,分专题、分领域、分岗位剖析发案原因,查找制度机制漏洞,向案发单位系统提出防腐治腐的对策建议,督促加强整改落实,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治理,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严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焦点,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住房、养老、低保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紧盯农村“小微权力”,严查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公共服务等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注重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媒体曝光中发现问题线索,对群众高度关注、性质恶劣的突出问题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检监察组织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不断放大警示效应。
着力提高执纪执法办案质效。要始终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行为文明、效果良好”的办案标准,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客观公正、证据至上、文明谦抑、服务大局”的办案原则,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要牢牢守好执纪执法办案的底线,决不能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案,决不能出现冤假错案,决不能出现有重大瑕疵的“夹生案”,决不能出现刑讯逼供等违纪违法“丑闻案”。要做好案件审查后半篇文章,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七、持续深化“三转”,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上展现新作为
全面深化同级监督。严格执行襄阳市委同级监督工作意见和工作规则,用好九种监督方式,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工作成效,及时完善纠偏,确保监督效果。不断丰富和完善同级监督内容,探索实行五大节后报备制度,班子成员结对相互监督提醒制度,形成个人、家庭、同志、群众、组织“五位一体”的监督格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通过不断探索,逐步向市直单位和镇(办、区)等各级党组织延伸,使各个层面同步发力,实现同级监督全面覆盖。
改进政治巡察方式方法。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持续”和“六围绕一加强”重要要求,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重点采取交叉巡察、专项巡察与常规巡察相结合,采取一拖N的方式,分类分层次推进,全面启动全市村级党组织巡察工作。成立督察室,专职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成果有效转化。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负起督促整改责任,对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予以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确保如期完成相关项目建设和应用,加快提升执纪执法办案信息化水平。要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发建设富有鲜明特点的纪检监察智慧平台,为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插上科技的翅膀。
八、坚持从严从实,在打造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上展现新作为
坚持做到政治过硬。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纪检监察干部的头脑,自觉把政治性体现在执纪执法工作中。要注重研学、考学和督学相结合,在系统内定期组织政治理论测试,将学习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先表模结合起来,巩固深化学习效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磨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党性心性,增强忠诚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持做到业务过硬。大力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要制订培训计划,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边学边干,以干促学,通过大学习,推动大落实,实现大目标。要增强斗争精神,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做德才兼备、文武兼备的执纪执法能手。
坚持做到纪律过硬。带头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不护短、不遮丑,谁砸了纪委的招牌,我们就坚决砸谁的饭碗,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零容忍”,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坚持做到作风过硬。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其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坚决不做,要求真务实,担当作为,艰苦奋斗,不骄不躁,自觉做到知行合一、言行合一、始终如一。
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做“四个过硬”的表率。我作为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坚决做到率先垂范、躬身践行,欢迎全市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我加强监督、严格监督!我也郑重声明,我在枣阳没有亲戚、朋友,凡是打着我的旗号插手工程、项目、人事、案件等行为的,都是假的,都要予以制止、戳穿。
最后,我代表市纪委监委班子向在座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表达诚挚的敬意和谢意,感谢大家为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的努力。同时,也提两条建议:一是希望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进一步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对表现优异的积极推荐提拔使用;要按照“三转”的要求,积极支持纪委(工委)聚焦主业,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作用,为他们提供平台、打造舞台。二是希望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和财政部门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办案经费保障和办案场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执纪执法工作的质效。
同志们,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时代的召唤、人民的期盼。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开拓奋进,争当奋斗在征途上的追梦人,我们将重整行装再出发,撸起袖子加油干,全面展现新作为,奋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