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规章制度 > 正文

枣阳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09 09:31:58 |  来源:枣阳市纪委监委 |  点击量:
      1.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尽量开解决问题的现场会、办公会、观摩会。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2.严格执行办理程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承办部室书面提出具体方案,经委分管领导报送书记同意后,交市委办、市政府办统筹办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其它部室配合。以市纪委监委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或委机关一般性业务会议,承办部室书面提出具体方案,交委分管领导报送主要领导审批后,由承办部室负责,办公室配合,会议由分管承办部室的委领导负总责。
      3.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除纪委全会和年中召开的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外,其它专题会议,只安排1名同志作主题讲话,只要求各地各单位纪(工)委书记或分管(联系)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参加,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