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枣阳市监察局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06-16 10: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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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枣阳市纪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中共枣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机关与枣阳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在枣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襄阳市纪委、监察局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纪委监察厅、省纪委监察厅有关文件规定,市纪委监察局的主要职能是: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各镇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和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镇政府及其领导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违纪行为的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行政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8、会同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其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和工作考核;组织、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枣阳市纪委、枣阳市监察局内设9各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信访室(市监察局举报中心)、案件审理室、教育调研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挂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
三、 编制及在职、离退休员情况
2016年度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年末人数66人,其中在职人员5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人,聘用人员4人。
第二部分 枣阳市纪委单位部门预算报表
1、 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2、 财务收入预算总表

3、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5、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收入预算总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按功能分类到项级

8、 一般公共预算按经济分类到款级

9、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0、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我单位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关于三公经费的情况说明
1、 2016年部门预算公务接待费157573元,与2015年部门预算相比,增加0元。
2、 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1106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1106元,公车购置费0元。
3、2016年部门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