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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风纪】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1-07-15 16:23:00 |  来源:楚天风纪 |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期,市纪委监委组织专班对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情况及成效
    (一)行政审批改革持续推进。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通过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效改变了过去分散型、各自为阵型、职能交叉制约型的审批方式,建立“一枚印章管审批”行政审批运行新机制,达到部门职能切实转变、审批监管更加分离、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工作效能更加提升、群众办事更加方便的目标。目前,枣阳市政务政务服务大厅共设置了企业开办、工程建设改革、民生事务、行政审批服务、不动产登记、公安出入境和交通违法案件处理等7个服务区,进驻窗口部门达20个,工作人员156人。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行政审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互联网+”、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先建后验)、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等重点事项改革,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能力,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行政审批权责逐步厘清。按照“能划则划、应划尽划”的原则,将发改、教育、农业等19个类别部门的142项行政许可事项到划转市行政审批局,上述部门今后不再承担行政审批职责,主要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市行政审批局作为行政审批的主体,负责划转事项的办理,并对审批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将垂直管理部门派驻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审批及服务事项接受市行政审批局监管。同时,不断优化管理流程,对照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全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审核、规范,界定服务事项496项,目前184个高频事项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将审批、服务融为一体,更加强调以“审批”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企业干事创业的特性,使审批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高效快捷。
    (三)行政审批质效有效提升。一是设立企业专区。将企业登记、发票申领、公章刻制、社保登记四个环节集中在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一般企业设立登记发证控制4个小时;公章刻制控制1个小时;发票申领控制1个小时;社保登记同企业登记同步办理,登记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80%以上登记事项实行“即来即办”。二是实现“一网全办”。不动产登记窗口建成全省第一个不动产登记网办大厅,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网上办理”实现“不见面”、“网上支付”实现“零等待”,新建商品房登记时间压缩到10分钟办结,180多家企业和群众体验了网上办理服务,办结率、满意率100%。三是构建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市行政审批局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让各职能部门及时掌握行政监管所需的基础信息,确保行政审批局和各职能部门在“审管分离”的新体制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审批和监管工作有效衔接,不留空白。
    (四)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加大。积极探索实施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对符合准入条件和相关要求的投资项目实行“承诺预办”制,变项目“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实现建设项目“直接落地”。如,枣阳市祺鑫通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鑫西康化工有限公司、科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通过适用“先建后验”政策放线开工。同时,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管。成立了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经常性开展全市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联动执法活动,今年以来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将随机抽查结果与社会信用挂钩,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进度缓慢。全市应划转142项许可事项到行政审批局,但目前只划转了82项,仍有5个部门60项许可事项未划转。部分审批事项划转承接上存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欠缺等原因,一些事项接不了,办不成。比如食品、环境、安全等方面的检验检测,无法适应相对集中许可权的需要,影响服务效果,若盲目集中则会导致一些不适合集中的行政许可权集中以后难以运行、内部管理层次难以理顺的现象。
    (二)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推进力度不够。一是网上政务服务成效偏低。二是操作政务服务“一张网”专业人员匮乏,尤其是镇、村两级缺乏相对固定的操作人员;三是部门协调难度大。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涉及面广,单位多,有时一个单位又分几个内部股室具体承办,在具体工作开展中,协调难度较大。
   (三)招投标改革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电子化“四全工程”中的“全流程”未实现,后续多个环节仍然需要纸质文件,未能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领域监督机制不完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线招标、投标、评标率未达到100%。
   (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不到位。随着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下级承接上级下放的事项越来越多,行政审批部门职能增多、业务量增加,但是人手严重不足,尤其各类专业人才力量十分薄弱。
      三、意见及建议
   (一)加大改革力度。一是切实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扩大“一网通办”的范围,加快乡村两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加快推行“一事联办”,做到“一号申请、提交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取件”。二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大电子证照和自定义表单的应用,采取线上踏勘、线上评审、线上缴费、证件快递等措施,实现更多事项“全流程网办”, 群众“零跑腿”。深度整合部门数据平台,加大垂管、自建系统信息资源平台的对接力度,提高政务信息共享资源覆盖面,消除数据孤岛。三是不断创新招标投标方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实现项目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100%, 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开展本地专家异室评标和异地专家在线“云评标”。
   (二)强化组织保障。一方面,要建立人才保障机制。改革编制分配办法,提高人事效率。针对行政审批技术人员不足、编制紧缺的特殊问题,建议同级编制统筹、调剂分配,在全市总体编制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各单位、行业之间进行调整,对行政审批机关不足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另一方面,要完善考评奖惩机制。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各相关部门支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考核。同时,为增强窗口人员的主体责任,让办事群众给窗口服务评分、提意见,作为窗口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窗口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不称职实行约谈或换岗。
  (三)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监督机关的作用,采取专项排查、重点抽查、投诉检查、查办案件等方式,定期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情况的监督。针对重点审批项目及关键岗位和人员,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构建有效的监督体系。二是实行全面公开。推进行政审批过程、结果公开,按要求对县级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事项、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等进行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加强电子监察。完善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发挥系统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辅助决策功能。充分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将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纳入电子监察范围,逐步实现市、乡镇(街道)二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联网。四是强化绩效问责。把行政审批绩效管理作为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完善绩效评估办法,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加大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力度,对擅自设立审批、进驻不到位、体外循环、效能低下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对违规审批、不履行监管职责或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厉追究审批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