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风纪】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支高质量干部队伍。建设一支符合新时代要求、党和人民事业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是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深入了解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枣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抽调精干人员,深入全市18个镇(办、区)和70余个村(社区),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研究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情况
枣阳市纪委监委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01名,内设机构13个,成立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全市共有18个镇(办、区)纪委(工委),现有行政编制70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6名。2018年11月,除1个经济开发区、2个农场共3个功能区暂未设派出监察室外,15个镇(街道)共设派出监察室15个,派出监察室主任、副主任各15名。目前,全市552个村(社区)已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配齐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全市纪检监察组织现共有在职在编干部149人,其中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出纪检监察组93人,镇(办、区)纪委(工委)56人。全体干部中,35岁以下干部43人,占总数28.86%;35至45岁之间干部38人,占总数25.5%;45岁以上干部68人,占总数45.64%。拥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5人,占总数36.91%,具有3年以下纪检监察工作经历86人,占总数57.72%,比重较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队伍结构不优。一方面,干部年龄结构不优。全市149名干部中,35岁以下干部43人,占总数28.86%;45岁以上干部68人,占总数45.64%。虽然近年大力转隶、选调了一批年轻干部,但目前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整体依旧偏大,干部队伍梯次不够明显,出现年龄断层。另一方面,专业人才不足。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中拥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5人,占总数36.91%,其中第一学历为法学、计算机类及财会类专业的合计16人,占总数11.2%,专业性人才紧缺。
(二)监督硬气不够。纪委监委属于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是纪检监察工作主责主业,但在少数单位来说,关起门来解决问题、维护本地稳定发展被摆在了第一位,导致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不够硬气,这一问题在乡镇尤为明显。乡镇纪委无独立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等重要事项决定权都受同级党委领导,乡镇纪委书记同时也是党委班子成员,大家都在“一口锅”里吃饭,开展监督多了、处分干部多了,不仅得罪了人,还会影响当地综合实绩考评成绩,降低干部职工经济待遇,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工作存在“顾虑”,监督底气、硬气明显不足。
(三)业务素质不强。一方面,部分年龄偏大的干部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不足,有的不善于运用办公自动化设备,有的创新进取意识不强,凭老经验、老办法办案,不能满足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近年新招录、新划转、新选调的年轻干部绝大部分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对纪检监察业务生疏,亟待实战磨炼、工作历练。另一方面,乡镇纪委干部流动性较大,纪委书记大多是乡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转任而来,纪委副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变动也较为频繁,目前乡镇56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3年以下的33名,占比59%,有些新调整干部对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知识不甚了解,办案实战能力缺乏,整体素质不高,存在“还没扛枪就上战场”的现象。
(四)履职保障不足。一是培训存在短板。根据纪检监察全员培训工作要求,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开展了全方位、高频次的学习培训活动,但内容和主题聚焦镇村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的培训较少。部分干部反映中央纪委、省纪委安排的培训课程政治站位高、理论水平深,工作实例大多涉及省部级、厅局级干部,基层办案多涉及科级及以下干部,没有可比性,借鉴结合上有一定差距,培训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弱。二是技术保障滞后。近年来省、市纪委监委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但还未形成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协同指导工作机制,在开展审查调查中涉及银行信息、房产信息及各类交易等信息共享的大网络格局还未形成,部分基层干部办案办信还多停留在传统模式,查验取证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办案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发展与新时期审查调查工作还未达到无缝匹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案件办理,影响了工作效率。
(五)心理压力较大。一是工作量大。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大幅增加,工作任务日益繁重。2018年以来,全市信访举报总量持续高位运行,2018年收到各类信访件997件,2019年995件,2020年776件,因编制限制,人手较为紧张,面对大量的办信办案工作,必须加快进度、加班加点进行查办,工作量较大。二是工作压力大。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白加黑”、“5+2”已成常态,干部身体、精神处于全天候紧绷状态,对父母、配偶、子女等疏于照顾,特别是在办理留置案件时,一线办案人员常常2-3个月吃住在留置点,不能回家。还有少数干部受熟人社会的影响,在开展工作中有抹不开面儿、拉不下脸儿的情况,工作压力较大。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突出专业导向,优化干部队伍。要在准入上突出专业性。注重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出发,通过公务员招录、公开遴选、交流调动等方式,重点选拔法律、金融、审计、会计、信息化等各种专业人才,确保新生力量的专业化,弥补专业人才不足短板。要在管理上突出专业性。综合干部学历、经历、专业、年龄等情况,分门别类建立专业化干部后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避免干部队伍出现青黄不接的情况。要在考核上突出专业性。依据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综合协调等不同类别,在全面考核的前提下,突出对干部的专业化考评。通过考核“指挥棒”的牵引和倒逼,促进干部自觉培育专业精神、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二)落实同级监督,破解监督难题。围绕“四督四看”,用好主体责任提醒、谈心谈话、廉政风险问询、重大决策监督、选人用人把关、重要事项报备、述责述廉评议、定期说案明纪、问题线索上报等9种监督方式,全面监督同级党组织和党组织成员执行政治纪律规矩、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规范权力运行、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不断创新监督方式,积极推动同级监督向基层延伸,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有方法、有思路、有底气。
(三)优化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首先要提高培训针对性。一方面,建议上级纪委监委在制作培训课程内容和选取案例上,进一步贴近县市区及乡镇纪委工作实际,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供指导。另一方面,分级建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级培训机制,建议省、市纪委监委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调训力度,让基层干部到更高平台开展学习、启发思路、开拓视野。其次要突出培训实战性。理论学习成果最终要归于实践,建议上级纪委监委加大跟班锻炼、跟岗轮训、跟案学习力度,每年适时选调基层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委监委机关参与案件办理、信访调查、案件评查等工作,通过实际锻炼“传帮带”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充分发挥“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纪检监察室+派出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的“4+”模式办案协助机制,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与县市纪委监委干部面对面、点对点交流学习,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实战能力。
(四)强化关心关爱,健全保障机制。注重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文关怀、思想关怀、心理关怀,通过定期家访、心理健康疏导和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切实减轻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压力、心理压力。畅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晋升交流通道,优先推荐机关业务骨干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带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加强与市委、组织部门沟通,将纪检监察干部培养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建设“一盘棋”,积极推荐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系统外任职历练,加速系统内干部轮转速度,增强干部履职积极性。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表彰力度,大力宣传表彰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英雄人物,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对职业的认同感、荣誉感、成就感和归属感。(作者系枣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