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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江:关于建设高质量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9-10-12 14:47:41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包括建设高质量队伍的要求,高质量队伍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近期,枣阳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分析研究,对建设高质量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进行了肤浅的探索和思考,以期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枣阳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枣阳市纪委监委现有行政编制101名,其中委机关核定61名,派出纪检监察组核定40名。委领导班子配备9人,机关内设机构13个,副科级领导职数(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4名,正股级职数(含机关纪委书记)14名;设置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每组核定5名行政编制,共40名。其中组长1名、副组长1名,工作人员3名。
       枣阳市共有18个镇(办、区),除1个经济开发区、2个农场管理区设1名纪委书记领导职数外,其他15个镇(办、区)纪委(工委)配备纪委书记、副书记领导职数各1名。目前,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46名。2018年11月,除1个经济开发区、2个农场管理区共3个功能区暂未设派出监察室外,15个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已经全部挂牌成立。15个镇(街道)共设派出监察室15个,派出监察室主任、副主任各15名,专职监察员13名(2个乡镇未设专职监察员),兼职监察员5名。目前,全市554个村(社区)已全部配备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
         二、当前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问题
      (一)干部队伍结构不优。一方面,干部年龄结构不优。目前,枣阳市共有在职在编纪检监察干部130人,其中35岁以下干部28人,占21%;50岁以上干部40人,占31%,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整体偏大。另一方面,专业人才不足。枣阳市纪检监察干部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6人,占28%。干部第一学历为法学专业仅有7人,占5.4%,财会专业2人,占1.5%,信息技术专业1人,占0.8%,专业人才普遍不足。
      (二)业务素质亟需提升。委机关部分年龄偏大的同志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不足,有的不善于运用办公自动化设备,有的创新进取意识不强,凭老经验、老办法办案,不能满足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新招录、新划转的年轻干部绝大部分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对纪检监察业务生疏,亟待实战磨炼、工作历练。乡镇纪检干部、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普遍存在知识老化、业务不精、能力不强,不能很好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三)监督力量相对不足。监察法实施后,监察对象大幅增加,监督力量增加有限,造成监督对象增加与监督力量增加不相匹配。如,枣阳市作为一个有77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115万人口的大市,无论是党员人数还是监察对象,比一些兄弟县市甚至多1-2倍,但派出纪检监察组数量仍限定为8个,每组核定5至8人,由于行政编制数量有限,在核定人数时,参照其他兄弟县市,每组核定5人,监督力量明显单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质效。
     (四)纪法理念融合不够。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部分转隶干部对“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策理念缺乏深入理解,仍有以大要案论英雄的思想,工作上习惯于集体协同作战、“大兵团”作战方式,对一般违纪案件重视不够,对案件的政治效应、社会效应和法纪效应考虑的不多。有的原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经验丰富,但缺乏反腐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职务犯罪业务方面存在不足。有的转隶干部熟悉职务犯罪业务,党纪法规知识相对缺乏,纪法理念融合、业务融合有待加强。
     (五)工作心理压力较大。一方面,干部工作压力较大。今年上半年,省委巡视组集中交办信访举报件438件,上级交办20件,本级巡察移交问题线索95件,需要限时办结达553件,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另一方面,干部心理压力较大。尽管各级党委对纪检监察干部是关心厚爱的,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纪检监察干部干着得罪人的活,担心监督过严会引来打击报复,大胆监督执纪会影响个人考核考评、推荐晋升,导致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压力较大。
     (六)后勤保障仍需增强。一是乡镇办案用车难。公车改革后,乡镇只保留一辆工作用车。乡镇纪委外出办案,租用公车平台的车,距离远、不方便而且费用高,从本地租车方便省钱但又担心违规,严重影响了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用车用餐费用处理难。乡镇办案过程中,有时需要核实多个证据、与多个证人见面,有的调查取证对象还需车辆接送,租车费用成倍增加。一些纪检干部为办案方便全程用私车,为节约时间在办案所在地简单就餐,但案子办结后,因没有政策依据,办案用车用餐等相关费用难以解决。三是履职待遇难保障。由于暂时还没有硬性统一政策,基层纪检委员履职没有相应的工作经费和待遇保障,缺乏实质性的激励机制,部分纪检委员只带帽不履职,难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三、推动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对策与建议
     (一)突出专业导向,让干部队伍专起来。要在准入上突出专业性。注重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出发,通过公务员招录、公开遴选、交流调动等方式,重点突出法律、金融、审计、会计、信息化等各种专业人才,确保新生力量的专业化。要在管理上突出专业性。综合干部学历、经历、专业、年龄等情况,分门别类建立专业化干部后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要在考核上突出专业性。依据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综合协调等不同类别,在全面考核的前提下,突出对干部的专业化考评。通过考核“指挥棒”的牵引和倒逼,促进干部自觉培育专业精神、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二)注重强筋壮骨,让自身本领硬起来。要紧紧围绕建设高质量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目标,大力实施强筋壮骨工程,既要广泛采取视频培训、专题培训、上挂下派、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常态化、常规性的培训,全面系统培训党纪法规,着力培养纪法兼通的“多面手”。又要开展“量体裁衣”的个性化培训,解决“专业短腿”引起的“业务偏项”。通过业务培训、实战历练,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锻造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硬本领。
     (三)攥指成拳生威,让监督合力强起来。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面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范围扩大、监察对象大幅增多、监督力量发散的实际,要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能,整合监督力量,密切配合、统筹推进,着力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推动定位进一步向监督聚焦、责任进一步向监督压实、力量进一步向监督倾斜,不断提高监督的质效。
     (四)坚持刀刃向内,让自我约束严起来。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用铁的纪律淬炼过硬队伍。要严格落实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和“十一不得”要求,从严从实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要聚焦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存在问题,深入开展内部整肃活动,通过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进一步纯洁队伍、改进作风、强化担当、推动工作。坚持刀刃向内,列出负面清单,健全内控机制,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五)健全保障机制,让干事劲头足起来。要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有关政策或文件,加大上级财政对基层办案经费投入力度,充分保障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用车、工作用餐。建议上级纪委明确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可享受一定纪检津贴或岗位补贴,按一定比例列入财政预算,从福利待遇上保障其履职尽责。
      同时,注重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文关怀、思想关怀、心理关怀,通过定期家访、心理健康疏导和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切实减轻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压力、心理压力。持续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表彰力度,大力宣传表彰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英雄人物,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对职业的认同感、荣誉感、成就感和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