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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运用以案促改等多种方式倒逼制度建设

发布时间:2019-04-26 09:52:25 |  来源:襄阳纪检监察网  |  点击量:

     近年来,襄州区坚持惩防并举,充分利用所查处的案件资源,严格程序、严格标准,深入开展“一案一教育”工作,做到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防,最大限度发挥审查调查治本功能,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各项工作。

  一、注重顶层设计,量体裁衣,精准施教

  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加强对案发单位反腐倡廉教育“一对一”指导,量体裁衣在案发单位开展“一案一教育”。

  “规定动作”建规范。着力于反腐倡廉教育的精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一案一警”廉政教育工作。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一案一教育”工作的意见》,区纪委监委在前期探索“一案一警”的实践基础上,出台《襄州区“一案一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按照“反思剖析、警示教育、建章立制、普纪教育、深化整改”等五个规定步骤推进,也可增加自选动作丰富活动。

  “自选动作”抓延伸。对近年来违纪违法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通过“一案一函”方式,向19个区直单位、2个乡镇、10个镇直单位、71个村(社区)党组织下发《关于开展“一案一教育”工作的建议函》。在按照五个规定步骤开展“一案一教育”的同时,各案发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搞好拓展、延伸,设计“自选动作”彰显特色。11名乡镇卫生院党员干部集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后,区卫计局在全系统“一案一教育”大会上,将暗访发现的问题制成专题片,当场曝光“亮丑”,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个纳入”促落实。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案一教育”工作实行“三个纳入”,一是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严格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级党委和纪委履职尽责;二是纳入“两学一做”日常教育活动,将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作为规定动作,与支部主题党日实现有机融合,实时链接;三是纳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明确规定参加时间、地点、次数、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受教育情况为必填事项。

  二、注重标本兼治,深挖病灶,祛除病根

  深刻剖析典型案件的发案原因,有针对性地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促进党员干部深思自省。

  对准“病灶”深剖析。针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反思深层次问题。古驿镇黄渠河第一小学3名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参加升学宴被查处后,办案人员撰写《迈不过人情坎,终被人情累》予以深入剖析,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切莫以身试纪。区司法局冯某某伪造“车辆维修通知单”违规报销私人车辆维修费,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围绕此案撰写《笔迹背后藏猫腻 “私车公养”现原形》,并将其违纪行为拍成警示教育片在纪委全会播放,引起热议。朱集镇李坡村“两委”换届时,原党支部书记廉某某为了顺利连任,一次为6名群众出具虚假党员身份证明,欺骗组织,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区纪委监委撰写剖析材料《我帮你“入党”你帮我“投票”》,文章被《中国纪检监察报》采用,并被《湖北日报》、省、市纪委监委网站等媒体转载刊发,在全区引起较大反响。

  关口前移抓预防。积极发挥反腐倡廉教育治本作用,将“一案一教育”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把“一案一教育”和多种形式的谈话提醒有效结合,促进涉纪党员干部的思想转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收到明显效果。黄集镇中心学校常务副校长张某因在建设老师周转房项目过程中擅自改变建设规划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情绪一度低落,认为多建一层库房是为了解决底层潮湿、学校教辅及后勤用房问题,对组织的处理感到不理解。执纪审查组结合他的错误,开展面对面的谈话教育,谈通了思想,谈明了纪律。张某不仅自己改正了错误,而且带领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相关党纪国法,把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去年宣教月期间,区纪委监委选取23个村组干部典型案例编印了《襄州区村组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和政策解读》口袋书,以案例呈现、党纪链接、政策解读的模式,为党员干部答疑解惑,列出执行换届纪律的“负面清单”,提早敲响肃清换届风气的警钟。

  突出整改除“病根”。通过组织案发单位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查调查人员对高发频发违纪违法现象进行“会诊”,形成《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为案发单位查找漏洞、抓好整改、建章立制指明方向,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2018年8月,在调查某村粮食补贴款案件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镇财政所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粮补统计发放工作是引发村组干部“钻空子”骗取粮补的客观原因。在对相关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的同时,针对粮食补贴发放制度存在的漏洞,调查组及时向区财政局发出监察建议并着重提出:各基层财政所应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规范和加强粮补数据管理登记工作,完善相应的内控机制。同时,加强对落实监察建议情况的跟踪督查指导,确保了粮食补贴发放工作全面规范。针对襄州区农村基层、区直二级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频发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向区卫计局、人社局、朱集镇等单位下发建议书,其中一条就是:要强化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刹车于“破纪”之前。区卫计局聘请7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卫计系统党风廉政监督员,通过“身边的眼睛”打一场正风肃纪的监督战。针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朱集镇制定了宴会现场监督制度。针对区纪委指出的农村无职党员频发违纪问题,程河镇制定了《无职党员乡规民约负面清单》。去年6月,针对两名组织系统相关人员在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试点中“踢皮球”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区委组织部针对同类型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

  2017年以来,襄州区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46份,监察建议书14份,责任追究函1份,涉及单位41个;共提出建议103条,收到整改相关印证资料共121份,规范制度9个。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为了强化审查调查的治本功能,襄州区纪委监委在运用以案促改等多种方式倒逼制度建设上做了一些有益尝试,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

  (一)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客观限制了纪律教育及日常监管管理工作格局和成果

  1.主体责任抓而不实。有些部门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觉得纪律教育是“虚”活,可搞可不搞,上面要求了就被动应付、走过场,在纪律教育上缺乏研究,不能结合工作实际。少数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党员存在的“小问题”“小苗头”抓早抓小、咬耳扯袖不够、不及时。

  2.责任主体散而不聚。表现为党委统筹不够,部门各自为政,工作实际中仍是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来抓,造成党员纪律教育没有形成合力,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纪律教育效果。

  (二)以案促改方式方法教条化、内容模式化

  1.教育对象内容不精准。没有做到因人施教、分层施教,出现县级党员干部、乡科级党员干部与村组党员干部学习内容完全一致的情况,难以收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2.教育形式方法单一。没有做到因地、因单位施教,要么是“你讲我听,你说我记”的满堂灌,要么是读报纸、学文件、看视频、听讲座等“一刀切”式学,没有从党员工作岗位的实际出发,安排合理的教育内容,教育缺乏感染力和吸引力。

  (三)巩固以案促改效果缺少有力措施

  1.常态化机制不够完善。以案促改重在日常,必须经常抓、长期抓,目前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和规范。

  2.相关成效缺乏衡量标尺。对以案促改工作没有明确的细化考核标准,教育抓的好不好,制度是否完善等无法客观评价,纪律教育的成效不能得到科学的运用。

  四、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1.压实主体责任,解决“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党章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规定: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是其基本任务。因此,要进一步把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完善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制度机制,让各级党组织明白怎么抓、怎么管。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追责问责,推动抓好落实。对党组织工作不到位、主体责任缺失,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2.精准施教,解决“靶向不准”的问题。在坚持常规纪律教育内容同时,及时了解、认真研究教育对象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思想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教育,根据受教育群体、行业、身份、年龄等不同,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有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案件剖析。没有发生案件的地方和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查找相关案例,在本地本单位开展案件剖析,提高以案促改的针对性、实效性。

  3.抓常抓长,解决“雨过地皮湿”的问题。把以案促改作为规定动作,纳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活动中,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现实时链接,始终让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个性问题,要坚持一案一制原则,有什么漏洞就制定什么制度,对共性问题,要对发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归纳分析,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及时堵塞漏洞,防控风险。坚持先改后建,以改促建,先解决剖析中发现的实际问题,再完善制度机制。在整改中要突出全员参与,突出群众监督,整改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