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元:关于探索构建乡村一体监督的思考
强化乡(镇)、村公权力监督,是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保康县坚持问题导向,探索构建乡(镇)村一体监督,有效解决基层监督宽、松、软问题。2018年,全县11个乡(镇)中,6个乡(镇)全年信访在30件以下,占54.5%,其中2个乡镇在10件以下,占18.2%;276个村(社区)中,157个村(社区)为零信访,占56.9%。2018年10月县纪委监委被授予“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业绩突出集体”称号。
一、把脉乡村监督问题
保康县通过专题调研和梳理分析典型案例,找准乡(镇)、村两级监督工作薄弱环节。
(一)监督力量不匹配。全县共有乡(镇)村干部1400多人,2018年全县受理反映乡(镇)、村两级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321件,占全县信访举报68.4%。而11个乡(镇)纪委、监察室仅有35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还承担驻村等其他工作任务,乡(镇)村监督对象多、监督任务重,同级监督力量薄弱的矛盾十分突出;村(社区)纪检委员大多数由村委会委员兼任,承担着大量的其他业务性工作,很难把精力投入到监督上来,客观上存在专职人员不专干,兼职人员不愿干,乡(镇)、村监督鞭长莫及,甚至形同虚设。
(二)监督责任不严实。保康是全山区县,乡(镇)、村规模小,监督面临“熟人社会”和“人情干扰”的现象十分突出,少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不好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马桥镇原纪委副书记汤国治对群众举报村干部违规操办问题时,碍于情面,敷衍应付,对应予立案调查的问题作了结处理,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中定位不准,同级监督不力,“怕得罪人”思想较重,“全局”观念狭隘,对同级党委及成员的问题不敢不愿“发声”。马良镇原纪委书记朱万刚对班子成员在精准扶贫易地搬迁中交了钥匙但不具备居住条件的问题,不及时监督整改问责,被市电视问政曝光,县纪委给予其警示谈话和通报批评。
(三)监督方式不精准。随着国家惠农政策密集出台和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监督对象扩展,乡(镇)、村纪检监察监督范围不断扩大、监督内容不断扩容,对监督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但乡(镇)、村监督还存在“老三篇”问题。比如在扶贫领域监督方面,项目规划、申报、审核、资金拨付、项目监管等流程复杂、专业性强,加之“跑、冒、滴、漏”方式不断变化,更具隐秘性,乡(镇)纪委、监察室“大水漫灌”式的监督检查,只监督到面上,缺乏过程监督、跟踪式监督、针对性监督,要么发现不了问题,要么发现问题不精准、发现有价值的可查线索不多,往往“皮毛”问题遮盖了严重问题。黄堡镇百峰坪村原支部书记李敬来和村会计秦明满,在长达14年的时间里,采取虚报冒领方式贪污村民退耕还林补助、危房改造补助、粮食“三项”补贴等惠农资金31万元,虽然职能部门和镇政府对相关项目进行过常规监督检查,但直到群众举报后才查出问题。
(四)监督手段不适应。监督能力不适应,乡(镇)干部多从事的是具体事务性工作,熟悉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的人员较少,由于知识、技能和经验方面的“盲点”,在监督中存在措施不当、“点穴”不准等问题。开展信访监督,往往是就事论事,不能举一反三。监督缺少“合力”,不同部门监督工作衔接不畅,比如扶贫领域项目,扶贫或发改部门对项目是否开工、完工进行监督,对是否正常运转、是否产生效益缺乏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和资金下达,对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缺乏跟踪监管。民主监督流于形式,比如村务公开,大多村采取传统的上墙公开,一方面受载体限制,公开信息内容有限、时效性有限;另一方面,村务公开的主体责任人——村干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频率,作为被监督对象,村干部在村务公开中极有可能出现假公开、半公开甚至不公开的现象。如黄堡镇百峰坪村对应公示的政策补助资金对象,采取上墙后拍照留档、随后撕毁的手段逃避村民监督。
二、乡村一体监督的保康实践
去年以来,保康县坚持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找思路、找方法,始终紧盯党中央最关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聚焦“权、钱、奢、准”,着力探索构建乡(镇)村一体监督,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一体监督“权”的问题,管住工程项目。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村级工程项目问题,采取镇纪委、村纪检委员上下联动,对“立项——招标——验收”全过程实施闭环监督,形成合力。一是把好立项关。明确规定各村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立项时,严格实施“两个必须”,即:村级纪检委员必须参加会议、研究结果必须经纪检委员签字后向镇纪委报备,防止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出现“一言堂”“暗箱操作”等问题。2018年,全县257名村级纪检委员共参与决策工程项目建设413个,从工程项目“源头”进行监督,守住权力运行的第一道关口。二是把好招标关。各乡镇纪委根据各村报备的工程项目,重点对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详细了解工程相关内容、招标公示是否及时张贴、招投标程序是否合规到位等情况,发现并及时督促整改问题69个。三是把好验收关。开通纪检委员监督“直通车”,村级纪检委员利用对村情、村况熟悉的优势,对工程项目实施现场监督,监督结果直接向乡(镇)纪委报告,重大情况直接向县纪委报告。通过乡(镇)、村共同监督,为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店垭镇锅厂村纪检委员徐仕权,对本村硬化公路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施工存在水泥配比不够和砂石料不达标的问题,立即向镇纪委报告,镇纪委督促村支两委与施工方现场交涉,立即整改,保证了工程质量。
(二)一体监督“钱”的问题,盯住资金流量。坚持把对村级资金使用的监督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乡(镇)纪委以资金流量为导向,把准监督“路线图”,村纪检委员以资金使用为目标,锁定监督“分叉点”,对财务工作监督做到全覆盖。一是常态推进监督。11个乡(镇)纪委在工作部署层面把对财务工作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列为必检必查内容,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着重发现各单位财务管理中不规范问题,从监督范围上确保财务监督全覆盖。二是主动提出建议。村级纪检委员坚持凡是涉及资金使用事项,都主动监督,提出建议,从参与层面确保财务监督的全覆盖。后坪镇因建学校,需征用后坪村四组责任田31.99亩,征地补偿金104万元,涉及农户较多,对补偿费分配一时难以形成一致意见。后坪村纪检委员根据掌握情况,主动建议按1996年承包人口进行平均分配,得到农户认可,有效化解了资金分配矛盾。三是及时发现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整改,重点查找财务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从监督内容上确保对财务工作监督的全覆盖。2018年全县村纪检委员发现并及时提醒问题835个。店垭镇大林村纪检委员检查村会计报账单据,发现一笔1000多元陈欠款挂在村“应付款”科目,立即与村会计一起查对原始财务单据,到当事人家中核对债权债务情况,一起因村会计业务不熟导致的账务处理错误得到及时更正,挽回经济损失。
(三)一体监督“奢”的问题,刹住“人情风”。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风”问题,组织乡(镇)纪委采取年初明责、年中督责、年底考责的方式,压实村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一是带头敢说“不”。明确要求村纪检委员率先向“人情风”说“不”,签定承诺书,用实际行动为群众树榜样,为村民立规矩。马良镇赵家山村王述义当选支部纪检委员后,主动提出自己带头取消生日宴,并结合村情制定实施方案,狠刹“人情风”。二是主动上门“劝”。村纪检委员主动到农户了解情况,一旦发现有“人情风”苗头性问题,积极上门做思想工作,劝其主动放弃操办,把“人情风”扼杀在萌芽状态。店垭镇望粮山村纪检委员余道莲,得知本村党员王某准备为女儿举办十二岁生日宴,上门进行劝说4次,并以自己违规为公公举办生日宴,受到党纪处分的沉重教训为例现身说法,最终成功打消其为女儿举办生日宴的想法。三是警示教育“引”。乡(镇)纪委定期组织各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引导干部群众集中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以身边的事,警示身边的人;全县257名村纪检委员积极发挥正面宣传、引导作用,进村入户宣讲“人情风”危害和治理政策,逐户发放倡议书、“清廉”宣传画、“清廉”对联,讲述廉政故事等,向村民宣扬清正廉洁的社会风尚,引导群众由被动变主动,自觉抵制“人情风”,转变“人情观”,留住“人情味”。2018年12月,后坪镇三岔村易地搬迁扶贫点群众万乾章主动找到村干部表示不操办“搬家宴”,2019年1月1日当天该搬迁点集中入驻的11户群众全部自觉取消搬家操办。2018年,全县主动劝阻大操大办36起,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操办78起,通报表扬主动取消操办党员2名,“人情风”查办案件同比下降60%。
(四)一体监督“准”的问题,用足扶贫政策。各乡(镇)纪委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定期组织村纪检委员走村入户、现场勘查等方式核实情况,共同监督护航,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一是建档立卡“准”。村纪检委员坚持做到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都必须上门走访检查,做到卡内无硬伤、卡外无真贫。后坪镇车峰坪村纪检委员崔德月走访中发现,村中一名无职党员享受危房改造政策,其家属为林站正式职工,属典型的“硬伤户”,便多次上门做工作,讲解政策,督导其退回违规享受资金6000元。2018年全县因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共党纪处分7人。二是产业验收“准”。村纪检委员主动参与贫困户产业验收工作,防止产业验收环节出现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弄虚作假等问题。马良镇鸡冠河村支部纪检委员徒步20多里,现场查验茶园改建项目,发现茶园改建名存实虚,未对其验收,防止了5万多元政策性产业扶贫资金流失。三是脱贫出列“准”。村纪检委员紧盯脱贫指标、紧扣脱贫时限,严格按照脱贫的标准和要求监督精准脱贫工作,逐户筛查、审定,防止该脱贫而未脱贫、被动式脱贫、数字脱贫等现象发生。截至2018年底,全县脱贫28959户83585人,顺利推进了整县精准脱贫“摘帽”工作。
三、推进乡村一体监督的启示
启示一:必须密织一体监督网络。开展一体监督,首要的就是建立健全“1+X”监督网络体系,“1”就是纪委牵头实行总监督、再监督,“X”就是协调整合党委巡察监督、部门履职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专责监督、监察信息员依法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自治监督、群众自发监督等监督力量。通过聚合监督力量,实现监督全覆盖、零盲区、无死角。
启示二:必须聚焦一体监督重点。有焦点的监督才有力量。要把共同监督的重点放在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上,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用权监督,着力解决作风粗暴、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处置农村“三资”监督,着力解决村(社区)财务管理混乱、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党的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着力解决基层干部政策不清、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监督,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所在地方社会风气监督,着力解决大操大办、奢侈攀比等“人情风”蔓延问题。
启示三:必须用好一体监督成果。实现乡村共同监督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重在运用成果,形成震慑。把乡村干部开展监督工作成效与评先表优挂钩,成效突出的优先确定为评先评优对象,工作被动应付、成效不明显的实施“一票否决”;与绩效工资挂钩,将共同监督成效纳入村(社区)纪检干部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核内容,直接影响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与选人用人挂钩,成效突出的村(社区)干部优先确定拟招录公务员资格,乡镇干部优先向县(市)区党委推荐提拔或重用。(刘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