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监督曝光 > 正文

枣阳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8-18 20:43:00 |  来源: |  点击量:

1.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股三级主任科员姜守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8年至2020年,姜守强在从事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中,利用项目申报审批权力,向2家企业索取礼品,共计价值23800元;先后接受4家服务企业宴请13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2年7月,姜守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枣阳市原考古队队长李家强公车私用问题。

2013年,李家强任原市考古队队长期间,驾驶单位公车先后前往武汉市、监利县办理私事,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过路费、燃油费、餐饮费、住宿费等共计3545元公款报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2年4月,李家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枣阳市太平镇中心学校校长张洪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9年12月,张洪波收受管理对象送的20年白云边酒1件,黄鹤楼硬珍烟1条及其他物品;2020年底,收受管理对象送的价值1万元购物卡和白云边“玉贵酒”1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2年7月,张洪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